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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981MA72085M5U | 建设单位法人:杨民 |
| 崔文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门市 |
| ****门市****工业园区顺达路6号 |
| ****医药及农药中间体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18版本:036-基本化学原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水处理剂等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710-C2710-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
| 建设地点: | ****门市 ****工业园区顺达路6号 |
| 经度:97.873055 纬度: 39.784881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07-01 |
| 酒环审〔2020〕3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5-06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00 |
| 101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981MA72085M5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981MA72085M5U | 验收监测单位:****开发局****勘察院(自然资****检测中心) |
| 126********001171M | 竣工时间:2024-04-16 |
| 2024-08-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8-01 |
| 2025-08-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805zVrxt |
| **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投产后建设年产2000吨5-氨基-3-氰基-1- (2,二氯-4-三氟甲基苯基)吡唑、年产4000吨2-二甲基氨基-1,3-二(硫氰酸基)丙烷、500吨六氢-1,4,5-噁二氮杂盐酸盐、500 吨2-(2,6-二乙基-4-甲基苯)丙二酰胺、1200吨2-氨基-5-氯-3-甲基苯甲酸、1200吨3-溴-1-(3-氯-2-吡啶基)-1H-吡唑-5-羧酸、2000吨2-甲氨基-5-叔丁基-1,3,4-噻二唑、5000吨乙醛肟、5000吨4,4-二甲基异噁唑-3-酮、500吨6-甲基-3-(1-甲基丙基)尿嘧啶、500吨2,6二氟苯甲酰胺生产装置及配套建设生产厂房,公用及辅助工程设施。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投产后建设八车间西侧(2,3-二氰基丙酸乙酯生产线,该生产线为5-氨基-3-氰基-1- (2,二氯-4-三氟甲基苯基)吡唑前置生产线),二车间(2-二甲基氨基-1,3-二(硫氰酸基)丙烷生产线),一车间(2,6-二氯-4-三氟甲基苯胺生产线)及配套的公用工程系统、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废气处理措施、污水处理站、固废治理、噪声治理和环境风险防治工程)。 八车间东侧年产 2000 吨 5-氨基-3-氰基-1-(2,6-二氯-4-三氟甲基苯基)吡唑生产线及配套的公用工程系统、辅助工程、环保工程已建设投产,并于2024年3月完成阶段性验收。 |
| 根据对市场跟踪和调研,本项目决定对年产500吨六氢-1,4,5-噁二氮杂盐酸盐、500 吨2-(2,6-二乙基-4-甲基苯)丙二酰胺、1200吨2-氨基-5-氯-3-甲基苯甲酸、1200吨3-溴-1-(3-氯-2-吡啶基)-1H-吡唑-5-羧酸、2000吨2-甲氨基-5-叔丁基-1,3,4-噻二唑、5000吨乙醛肟、5000吨4,4-二甲基异噁唑-3-酮、500吨6-甲基-3-(1-甲基丙基)尿嘧啶、500吨2,6二氟苯甲酰胺生产装置暂不予以建设生产。变动减少了污染因子及污染物的排放量。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年产2000吨2,3-二氰基丙酸乙酯生产线:生产工艺中采用氧化工序,对应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双氧水; 2、年产4000吨2-二甲基氨基-1,3-二(硫氰酸基)丙烷生产线:生产工艺硫氰化工序使用原辅材料为:甲醇、氢氧化钾、硫氰酸钾。 | 实际建设情况:1、年产2000吨2,3-二氰基丙酸乙酯生产线:无氧化工序,增加除氰工序,使用原料硫代硫酸钠,用于主要去除残留的氰化钠。 2、年产4000吨2-二甲基氨基-1,3-二(硫氰酸基)丙烷生产线:生产工艺硫氰化工序使用原辅材料为硫氰酸铵、液碱。 |
| 1、年产2000吨2,3-二氰基丙酸乙酯生产线:删减氧化工序,减少了氧化反应所产生的污染物,同时也减少了双氧水的使用量,双氧水属于危险化学品,在存储和使用上存在一定风险。新增除氰工序,通过与硫代硫酸钠反应,将残留的剧毒的氰化钠转化为毒性较低的硫氰酸盐。因此删减氧化工序、增加除氰工序,属于工艺优化,优化前后污染物种类减少,对周围环境无影响,不属于重大变更。 2、年产4000吨2-二甲基氨基-1,3-二(硫氰酸基)丙烷生产线:硫氰化工序使用原辅材料由三种变为两种,减少了化学品的使用量,未增加污染物种类和排放量,同时也减少了污染物种类及排放量,属于工艺优化,不属于重大变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8#车间干燥工序G1-22有机废气及颗粒物通过1套两级深度冷凝+布袋除尘装置处理,生产废气经两级深度冷凝+一级尿素喷淋+两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几股废气处理后汇总至3#15m髙排气筒排放。 1#车间生产废气设置1套二级深度冷凝+—级水喷淋+二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1#25m髙排气筒排放。 2、2#车间设置1套两级深度冷凝+两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干燥工序G2-9:干燥机自带布袋除尘器处理装置;干燥工序G2-4:1套两级深度冷凝+布袋除尘装置经处理后汇总至通过1#25m髙排气筒排放。 3、5#车间设置1套两级深度冷凝+三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干燥工序(G7-3、G7-9)颗粒物:2台干燥机自带布袋除尘装置;干燥工序(G7-7) : 1套两级深度冷凝+布袋除尘,几股废气汇总至2#25m 髙排气筒排放;设置一套两级深度冷凝+五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2#25m髙排气筒排放。 4、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储罐区废气排放口DA002排气筒直径0.4m,处理设施处理能力20000m3/h。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处理站一座;包括预处理+生化处理系统。 厂区预处理系统:预处理装置:1套"调节+气浮+调节+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混凝沉淀+ 活性炭吸附”装置;1套"精馏”装置;2套三效蒸发装置; 综合处理系统:"调节池+UASB厌氧反应塔+两级A/O池+MBR生物反 应器+沉淀池+**排放池,处理规模1200m3/d。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危废焚烧炉:在污水处理区域设置1座危废焚烧炉,配套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精馏有机残液(蒸馏残液S1-1、蒸馏残液S2-1、精馏残液S3-1、冷凝回收甲基叔丁醚/乙酸乙酯/叔丁醇混合相S3-2、蒸馏残液S4-1、冷凝回收混合相S4-2、蒸馏残渣S1-2、蒸馏 残液S1-3、蒸馏残液S9-1、冷凝回收前馏分S11-1、冷凝回收混合相 S11-2、精馏残液S11-3、蒸馏残渣S1-4)进入焚烧炉焚烧。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8#车间东:干燥工序有机废气及颗粒物通过1套两级深度冷凝+耙式烘干机自带的布袋除尘装置预处理后,再通过与生产废气共用的一级尿素喷淋+两级深度冷凝+两级碱喷淋+冷凝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最后汇总至2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8#车间西:工艺废气:两级深度冷凝+一级水喷淋+两级碱喷淋+8#车间东侧“两级碱喷淋+冷凝除雾+活性炭吸附+风机+25米排气筒(DA001)”,下划线部分表示依托八车间东处理设施。 2、2#车间胺化、二氯乙烷回收工艺经“两级深度冷凝+两级降膜吸收+一级水喷淋” 处理,氯化工艺废气经“两级深度冷凝+两级降膜吸收+一级酸喷淋+两级碱喷淋”处理,成盐、硫氰化、母液浓缩工艺、盐酸储槽废气经“一级酸喷淋+两级碱喷淋”处理,甲醇、液碱、二氯乙烷储槽废气经“两级碱喷淋”处理,NTX-4干燥工序废气经三“合一釜自带的布袋除尘+滤芯布袋除尘”处理,几股废气汇总后经“冷凝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至25米排气筒(DA003)排放。 3、5#车间生产线2000吨/年5-氨基-3-氰基-1-(2,6-二氯-4-三氟甲基苯基)吡唑生产线的F1/F3/F4制备工序建设地点变更为1#车间,胺化、分层、水洗反应废气经“两级降膜吸收+两级酸喷淋(1#车间共用)”处理,氯化工艺废气经 “四级深度冷凝+四级降膜吸收”处理, 水解工艺废气经“两级酸喷淋(1#车间共用)” 处理,二甲胺蒸馏回收工艺废气经“两套一级深度冷凝+四级降膜吸收+两级降膜吸收(胺化、分层、水洗共用)+两级酸喷淋(1#车间共用)”处理后,几股废气汇总后经“两级碱喷淋+冷凝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至25米排气筒(DA003)排放。 4、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储罐区废气处理设施处理能力30000m3/h,排放口DA002排气筒直径1.0m。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处理站一座;包括预处理+生化处理系统。 厂区预处理系统:预处理装置:1套"收集池+中和吸附罐+板框压滤机+中转池+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混凝沉淀+ 预处理收集池+单釜蒸发器/三效蒸发”装置; 综合处理系统:“综合调节池+电解芬顿氧化池+沉淀池+温控池+水解酸化池+厌氧池+吹脱池+两级A/O池+二沉池+物化反应池+终沉池+**排放池”,处理规模500m3/d。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危废焚烧炉:危废焚烧炉暂未运行,对应废气处理设施同时亦未建设。 |
| 一、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8#车间东侧无变动,与一期验收时废气处理措施一致。1#车间2,3-二氰基丙酸乙酯生产线搬迁至8#车间西侧,搬迁后两级碱喷淋+冷凝除雾+活性炭吸附+风机+25米排气筒(DA001)依托一期项目8#车间东侧。8#车间西侧其他处理设施与环评设计一致。八车间东侧风机为20000m3/h,东侧生产线废气处理所需最大风量为10000m3/h,增加本次验收的西侧生产线废气量(4866m3/h)后依然能满足风机处理要求,废气处理措施均能满足20000 m3/h处理设计要求。因此二期八车间西侧废气处理设施部分依托一期处理措施可行,不属于重大变动。 2、环评阶段要求二车间有机废气及酸性废气通过“二级深度冷凝+二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实际建设过程中细化了各生产工艺的废气处理,因此实际上对比环评阶段增加了两道“两级降膜吸收”、“一级酸喷淋”、“一级水喷淋”等废气处理设施,减少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另外环评阶段要求干燥工序含1,2-二氯乙烷废气经“二级深冷+布袋除尘”处理,干燥工序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干燥工序含1,2-二氯乙烷废气(1,2-二氯乙烷、颗粒物)由NTX-3干燥工序产生,而另一道干燥废气(水、颗粒物)由NTX-4干燥工序产生。实际建设过程中NTX-3干燥工序因生产工艺优化取消,未投建,因此对应的废气治理设施“二级深冷+布袋除尘”未建设。项目实际建设的“三合一釜自带的布袋除尘+滤芯布袋除尘”可满足NTX-4干燥工序废气处理要求。因此不属于重大变更。 3、5#车间生产线2000吨/年5-氨基-3-氰基-1-(2,6-二氯-4-三氟甲基苯基)吡唑生产线的F1/F3/F4制备工序建设地点变更为1#车间。 环评阶段要求5-氨基-3-氰基-1-(2,6-二氯-4-三氟甲基苯基)吡唑生产线的F1/F3/F4工序废气处理设施为“二级深度冷凝+三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实际建设过程中细化了各生产工艺的废气处理,因此实际上对比环评阶段增多了“一级深冷”、“二级深冷”、“二级酸喷淋”、“二级降膜吸收”、“四级降膜吸收”等废气处理设施,减少了废气污染物排放量。环评阶段要求的“二级深度冷凝+五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二级深冷+布袋除尘”、“布袋除尘”均为同一车间内另一未投建产品2-甲氨基-5-叔丁基-1,3,4-噻二唑生产线的废气处理设施,因此本次二期建设不包含这些废气治理设施。增加废气处理设施,提高处理效率,保证处理效果,变动后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减少,不属于重大变更。 4、二期项目储罐区对比一期验收时新增3个储罐,多增加3个储罐废气产生源,增加以后储罐呼吸废气收集效果不佳,罐区附近偶有异味,说明原来20000m3/h的风机风量不够、无法保证储罐呼吸废气有效收集,同时危废量、污水量对比一期验收时增加,无组织废气少量增加,因此决定更换更大风量风机(30000m3/h),确保无组织废气有效收集处理。同时配套排气筒内径增大(由0.4m变为1m)。因无组织废气增加量较少,故依托一期废气处理措施可行。污染源增加属于环评中内容,因此不属于重大变动。 二、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已建成并通过阶段性验收八车间东侧生产线废水产生量为45.3m3/d,根据环评资料,本次验收项目八车间西侧生产线废水产生量为4.6m3/d,一车间生产线废水产生量为54.17m3/d,二车间生产线废水产生量为132.14m3/d,二期项目合计废水量为236.21m3/d,****处理站设计处理量500m3/d,可满足生产要求。废水处理工艺实际较环评工艺优化,加强了综合废水预处理,使得系统出水效果更加稳定。后续项目验收后,如若再增加生****处理站进行升级改造,提高废水处理量。因此,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实际投产生产线较少,实际产生的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变动减少了危废焚烧产生的废气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环评中5-氨基-3-氰基-1-(2,6-二氯-4-三氟甲基苯基)吡唑的中间产品2,3-二氰基丙酸乙酯生产线设置在一车间,-氨基-3-氰基-1-(2,6-二氯-4-三氟甲基苯基)吡唑生产线的F1/F3/F4工序设置在五车间。 | 实际建设情况:环评中5-氨基-3-氰基-1-(2,6-二氯-4-三氟甲基苯基)吡唑的中间产品2,3-二氰基丙酸乙酯生产线设置在八车间西侧,-氨基-3-氰基-1-(2,6-二氯-4-三氟甲基苯基)吡唑生产线的F1/F3/F4工序设置在一车间。 |
| 环评中5-氨基-3-氰基-1-(2,6-二氯-4-三氟甲基苯基)吡唑的中间产品2,3-二氰基丙酸乙酯生产线由一车间调整至八车间西侧,5-氨基-3-氰基-1-(2,6-二氯-4-三氟甲基苯基)吡唑生产线的F1/F3/F4工序由五车间调整至一车间,本项目平面布置变化未导致防护距离内新增敏感点,不属于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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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10663.56 | 21600 | 0 | 0 | 0 | 32263.56 | 2160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792 | 0 | 10.262 | 0 | 0 | 0.792 | 0 | / |
| 0.166 | 0 | 1.325 | 0 | 0 | 0.166 | 0 | / |
| 0.678 | 0.546 | 2.145 | 0 | 0 | 1.224 | 0.546 | / |
| 1 | 污水处理站 | 《综合污水排放标准》(GB/8978-1996)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 | ****处理站一座:包括预处理+生化处理系统。 厂区预处理系统:预处理装置:1套"收集池+中和吸附罐+板框压滤机+中转池+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混凝沉淀+ 预处理收集池+单釜蒸发器/三效蒸发”装置; 综合处理系统:“综合调节池+电解芬顿氧化池+沉淀池+温控池+水解酸化池+厌氧池+吹脱池+两级A/O池+二沉池+物化反应池+终沉池+**排放池”,处理规模500m3/d。 | 项目****勘查开发局****勘察院(自然资****检测中心)进行污染物采样及分析工作。于2024年12月30日至31日对废水进行采样及检测。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且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
| 1 | 8#生产车间西侧工艺废气处理措施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 两级深度冷凝+一级水喷淋+两级碱喷淋+8车间东侧“两级碱喷淋+冷凝除雾+活性炭吸附+风机+25米排气筒(DA001) | 项目****勘查开发局****勘察院(自然资****检测中心)进行污染物采样及分析工作。于2024年12月28日至29日对八车间废气排放口DA001进行采样及检测。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且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 |
| 2 | 1#生产车间废气处理措施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 胺化、分层、水洗反应废气:两级降膜吸收+”两级酸喷淋+两级碱喷淋+冷凝除雾+活性炭吸附”(1#车间共用)+风机+25米排气筒(DA003) 二甲胺蒸馏回收工艺废气:两套一级深度冷凝+四级降膜吸收+“两级降膜吸收”(胺化、分层、水洗共用)+“两级酸喷淋+两级碱喷淋+冷凝除雾+活性炭吸附”(1#车间共用)+风机+25米排气筒(DA003) 氯化工艺废气:四级深度冷凝+四级降膜吸收+“两级碱喷淋+冷凝除雾+活性炭吸附”(1#车间共用)+风机+25米排气筒(DA003) 水解工艺废气:“两级酸喷淋+两级碱喷淋+冷凝除雾+活性炭吸附”(1#车间共用)+风机+25米排气筒(DA003) | 项目****勘查开发局****勘察院(自然资****检测中心)进行污染物采样及分析工作。于2025年1月1日至2日对1#、2#生产车间废气排放口DA003进行采样及检测。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且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 |
| 3 | 2#生产车间废气处理措施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 胺化、二氯乙烷回收工艺废气:两级深度冷凝+两级降膜吸收+一级水喷淋+“冷凝除雾+活性炭吸附”(2#车间共用)+风机+25米排气筒(DA003) 氯化工艺废气:两级深度冷凝+两级降膜吸收+“一级酸喷淋+两级碱喷淋+冷凝除雾+活性炭吸附”(2#车间共用)+风机+25米排气筒(DA003) 成盐、硫氰化、母液浓缩工艺、盐酸储槽废气:“一级酸喷淋+两级碱喷淋+冷凝除雾+活性炭吸附”(2#车间共用)+风机+25米排气筒(DA003) 甲醇、液碱、二氯乙烷储槽废气:“两级碱喷淋+冷凝除雾+活性炭吸附”(2#车间共用)+风机+25米排气筒(DA003) NTX-4干燥工序废气:三合一釜自带的布袋除尘+滤芯布袋除尘+“冷凝除雾+活性炭吸附”(2#车间共用)+风机+25米排气筒(DA003) | 项目****勘查开发局****勘察院(自然资****检测中心)进行污染物采样及分析工作。于2025年1月1日至2日对1#、2#生产车间废气排放口DA003进行采样及检测。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且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 |
| 4 | 污水处理站废气处理设施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GB37823-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依托一期已有设施:“一级碱喷淋+冷凝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通过15m髙排气筒DA002排放。 | 项目****勘查开发局****勘察院(自然资****检测中心)进行污染物采样及分析工作。于2024年12月30日至31****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储罐区废气排放口DA002进行采样及检测。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且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 |
| 5 | 危废暂存间废气处理措施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GB37823-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依托一期已有设施:“一级碱喷淋+冷凝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 处理后通过15m髙排气筒DA002排放。 | 项目****勘查开发局****勘察院(自然资****检测中心)进行污染物采样及分析工作。于2024年12月30日至31****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储罐区废气排放口DA002进行采样及检测。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且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 |
| 6 | 罐区废气处理设施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GB37823-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依托一期已有设施: 有机废气:设置氮封+二级深度冷凝+“一级碱喷淋+冷凝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共用)处理后通过15m髙排气筒DA002排放。 酸性废气:设置1套一级酸吸收+冷凝除雾+“一级碱喷淋+冷凝除雾+活性炭吸附装置”(共用),处理后通过15m髙排气筒DA002排放。 | 项目****勘查开发局****勘察院(自然资****检测中心)进行污染物采样及分析工作。于2024年12月30日至31****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储罐区废气排放口DA002进行采样及检测。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且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 |
| 7 | 无组织废气治理措施 | 《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1 、装置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 (1) 工艺管线:在材料上选择耐腐蚀的材料以及可靠的密封技术;提高输送挥发性有机物质的工艺管线的等级。 (2) 生产设备:盛装挥发性有毒气体介质的设备法兰及接管法兰的密封面和垫片提**封等级,必要时采用焊接连接。 (3) 增加收集设施,变无组织排放为有组织排放。 (4) 加强管理,定期进行设备(管线、阀门、泵等)的检查和维护,保证设备的严密性,防止跑冒滴漏产生的无组织排放。 (5) 分析现有工艺的合理性,改造工艺和设施以减少废气产生。 (6) 对全过程:装料、卸料、生产过程以及废水处理装置等进行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选择合理的收集技术和处理工艺,加强收集的有效性、处理工艺的有效性和经济性,变无组织排放转为有组织达标排放。 2 、物料储存措施 本项目生产中所用各类溶剂均用密封钢桶或密闭储罐,并采用泵输送物料,减少了溶剂的挥发,生产中加强对输料泵、管道、阀门经常检查更换,防止溶剂跑、冒、滴、漏及挥发,大大降低了溶剂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中间罐设围堰,在发生泄漏时,溶剂能得到有效收集在围堰内,然后及时打入备用储罐,减少物料的无组织挥发。 | 项目****勘查开发局****勘察院(自然资****检测中心)于2025年1月2日至3日对无组织废气进行采样及检测。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且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
| 1 | 噪声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标准》(GB12348-2008) | 车间设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消声、减震、绿化等措施 | 项目****勘查开发局****勘察院(自然资****检测中心)于2025年1月2日至3日对噪声进行检测。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的75%以上,且工况稳定,环保设施运行正常。 |
| 1 | 严格按照《报告书》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 GB/T50934-2013)中的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和施工。项目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 10-7cm/s;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 ≤1.0×10-7cm/s;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防渗工程完成后,应由资质单位出具监理报告和检测报告,并保留防渗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影像资料作为验收依据,如未达到上述防渗性能指标要求,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的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 | 已按照《报告书》和《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 GB/T50934-2013)中的要求进行分区防渗和施工。项目重点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0× 10-7cm/s;一般防渗区防渗技术要求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 ≤1.0×10-7cm/s;简单防渗区采取一般地面硬化。 防渗工程完成后,已由资质单位出具监理报告和检测报告,并保留防渗工程设计、施工方案、影像资料作为验收依据。 已按照《报告书》要求的监测计划,定期开展地下水环境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 |
| 1 | 项目产生危险废物有生产车间压滤工序产生的废有机物,溶剂回收工序产生的蒸馏残液,危废焚烧炉产生的焚烧炉渣、除尘灰、焚烧飞灰、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废水活性炭吸附压滤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三效蒸发产生的废盐、尾气处理装置定期清理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渗滤液收集池定期清理收集的渗滤液、各车间离心机、压滤机等设施定期更换产生的废滤布﹑废包装袋﹑破损包装桶、清罐沉渣、蒸馏残渣等等,均需安全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在厂区建设1座380m2,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01) ( 2013年修订)要求的危废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转运,定期交有资质部门处置。 在试生产期间应对项目副产品硫化钠含量进行检测,在满足产品要求的前提下作为副产品外卖,若不满足产品质量要求,则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理,未检测之前按照危险废物要求进行管理。 ****园区环卫部门定****填埋场处置。 | 项目实际产生的危险废物有溶剂回收工序产生的蒸馏残液,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废水活性炭吸附压滤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污水处理站三效蒸发产生的废盐、尾气处理装置定期清理更换产生的废活性炭﹑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渗滤液收集池定期清理收集的渗滤液﹑废包装袋﹑破损包装桶、清罐沉渣、蒸馏残渣等等,均需安全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在厂区已建设1座380m2,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的危废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要求进行收集、贮存、转运,定期交有资质部门处置。 副产品硫化钠生产线未投建。 ****园区环卫部门定****填埋场处置。 |
| 1 |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合理布置全厂总平面,各装置建筑物之间留足安全防护距离,物料输送管线和排污管线明线设计,采取先进的控制技术,建设雨污分流和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建设规范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应急池,储罐区设置围堰,各装置区设事故水收集管沟。设置警报装置,建立事故三级防控体系,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 已落实,应急预案已编制备案。严格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合理布置全厂总平面,各装置建筑物之间留足安全防护距离,物料输送管线和排污管线明线设计,采取先进的控制技术,建设雨污分流和初期雨水收集系统,建设规范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应急池,储罐区设置围堰,各装置区设事故水收集管沟。设置警报装置,建立事故三级防控体系,有效防范环境风险,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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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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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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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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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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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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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