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管理的意见》(来政办发〔2020〕49号)规定,公开招标****超市发布项目招标代理信息并选取招标代理机构,但自治区于2024年4月11日起对**数字政****超**“依法必须招标的建筑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事项进行暂时下线处理,下线后无法在**数字政****超市开展该事项的选取活动,同时自治区统建的**工程建设****超市已暂停审批招标代理有关事项。为加快推进2025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镇六华村、欧洞乡林况村、欧洞村、里苗村、安****村)施工工程建设进度,我局拟选取1家招标代理机构负责2025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镇六华村、欧洞乡林况村、欧洞村、里苗村、安****村)施工工程招标事宜。按照《****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请有意向承接该项工作的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我局提供的服务需求进行书面报价,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5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镇六华村、欧洞乡林况村、欧洞村、里苗村、安****村)施工工程
二、项目业主
****
三、服务内容
负责代理2025年**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镇六华村、欧洞乡林况村、欧洞村、里苗村、安****村)施工工程的招标工作,按程序提供该项目招标代理全程服务。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有关规定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招标工作全部结束。
六、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13日8时起至2025年10月15日18时止。共3个工作日,每天8:00—12:00,15:00—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将不予受理。
(二)报价材料地址
****社区桂园路范团小区A栋,****二楼201办公室。
七、报价公司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第十三条规定,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招标代理工作所必需的专业能力;
(二)已在**政采云平台登记备案;
(三)三年内(2022年至2025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四)不接受电话或网络报名;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五)参加报名的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应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由此带来的后果由代理机构自行承担。
八、报价单位需按以下顺序提供材料
****公司简介及主要业绩材料;
****公司营业执照;
(三)在**政采云平台登记备案的证明材料;
(四)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提供以下网站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查询起始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九、其他要求
(一)业绩优先考虑代理过类似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或农田水利工程或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等。
(二)报价单位在提交的每一页材料上盖本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材料;所有材料统一密封到一个密封袋内,在密封袋口处盖上本单位公章,同时密封袋封面须写上项目名称、单位名称、日期、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不按要求密封的报价材料将视为无效报价材料;逾期报送的报价材料,将不予受理。
(三)因我县缺少随机抽签设备,采用择优选取法,****人民政府网(http://www.****.cn)公示。
十、联系事项
(一)建设单位联系事项
建设单位:****
地址:****社区桂园路范团小区A栋
联系人:黄健意
电话:0772-****446
(二)监督部门联系事项
监督管理部门:****纪委****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联系人:韦周娟
电话:0772-****821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
****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