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项目名称:********中心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
| ********中心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 分包类型:货物类 |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000.00 |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否 |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否 |
|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标书代写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2.****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是 0否
4.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1 | 无 |
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及设备的安装调试
四、技术要求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 1 | A****9900-其他信息化设备 | ****中心设施设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批 | 1 | ****000.00 | 否 | 标的1-其他信息化设备:详见采购需求中技术要求 | 否 | 否 | 否 | 否 |
采购需求附件: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服务类 工程类
货物类
****中心设施设备
培训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保险货物保险要求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涉及采购标的的知识产权归属和处理方式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标准、规范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涉及运行维护、升级更新、备品备件及耗材等要求/
涉及服务采购项目考核计量等要求/
涉及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项目经理、工程进度、工程计量方式、工程变更、竣工验收、质量保证等要求/
履约保证金无
甲方责任按甲乙双方约定执行
乙方责任5.1 签署合同后,乙方应确定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负责与本合同有关的事务。 5.2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5.3乙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5.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应由乙方承担的其他义务和责任。
采购标的交付(实施)的时间(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内完成供货及设备的安装调试
违约责任15.1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 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根据【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要求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5.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15.3 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逾期付款利息。 15.4其他违约责任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按【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执行。
不可抗力18.1 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8.2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8.3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保密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由双方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争议解决19.1 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双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19.2 选择仲裁的,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明确仲裁机构及仲裁地;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可以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进一步约定选择与争议有****人民法院管辖,****法院的约定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19.3 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合同生效及其他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验收标准(附验收方案)详见附件 (验收方案附件):
其他/
采购标的交付地点(范围)****指定地点
付款条件(进度和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款的30%,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后再支付合同款的40%,验收合格后付清余款。
包装和运输方式本合同涉及商品包装、快递包装的,除【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包装应适应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指定现场。
售后服务14.1 除项目不涉及或采购活动中明确约定无须承担外,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移动、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在制造商所在地或指定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废弃处置等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5)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约定,货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乙方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货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6)【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由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务。 14.2 乙方提供的售后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安装调试/
交付标准和方法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
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标书代写
最低评标价法
综合评分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1 | 投标报价 | 30.00 | 按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做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供应商报价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符合招标文件定的采购政策的供应商,按照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 2 | 商务标响应情况 | 5.00 |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交货期、质保期等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3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质保期每**3个月的加0.5分,满分1分;交货期每提前5天的加0.5分,满分1分。满分5分。 |
| 3 | 技术标响应情况 | 20.00 | 标注“▲”号的为重要技术参数及条款,其他的为一般技术参数及条款。 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20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带“▲”的技术指标及参数低于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及参数要求的,每有一项减1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及参数低于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及参数要求的,每有一项减0.5分,两项减完为止。 注:1.技术参数中标识“▲”的为重要技术参数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技术支撑性文件予以佐证,佐证材料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技术白皮书、检测报告、系统功能截图、官网截图等(扫描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为低于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予以扣分。 2.为方便评委核对,请投标供应商在技术偏离表注明具体偏离指标及证明材料所在页码、并在佐证材料上显著标记偏离指标。 3.采购人在项目验收时如发现中标供应商所供产品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不符,采购人有权拒收货、拒付款,并按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处理,供货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4 | 整体实施方案 | 10.00 | 投标人提供的方案需全面理解项目背景、对项目建设需求、建设目标的理解深入全面,至少包含以下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项目背景分析需求分析、系统架构设计、关健技术分析、建设方案等内容。 1、整体方案对项目的建设现状、功能需求的理解和分析满足采购需求,且明确说明各软硬件系统功能模块及具体功能的实现,完全达到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0分; 2、整体方案对项目的建设现状、功能需求的理解和分析满足采购需求的得7分; 3、方案内容不完整,基本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3分; 4、方案及内容存在缺漏,描述模糊,不能满足采购需求的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5 | 供货方案 | 10.00 | 应包含供货、配送方案、配送车辆及人员配置、运输损坏处理、产品保护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审。 1、供货、配送方案科学合理、有针对性、层次分明,配送车辆和人员充足,运输损坏处理、产品保护措施可行性强,完全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实际需求的10分; 2、供货、配送方案合理、配送车辆和人员能完成配送,运输损坏处理、产品保护措施切实可行,能符合采购人实际需求的7分; 3、供货、配送方案相对完善,有明确的配送车辆和人员,保护措施不够完整的得3分; 4、供货、配送方案简单且无产品保护措施的得1分; 5、未提供不得分。 |
| 6 | 安装方案 | 5.00 | 投标人依据项目需求,提供的安装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进度计划、安装人员配置表等内容): 1、安装进度计划紧凑合理;安装人员配置表详实, 职务职责明确,考核严谨,奖罚明确,安装进度安排合情合理且移交手续完善的得5分; 2、安装进度计划较为合理;安装人员配置表比较详实完善;进度安排也较为合理能保障按期交付的得4分; 3、安装进度计划、安装人员配置表、整体安装方案内容相对比较简单概括,与本项目适应或匹配程度一般的得2分; 4、安装进度计划、安装人员配置表、按照方案内容有缺项,或者内容过于形式化,欠缺实操经验,没有完全贴合本项目实际的的得1分; 5、未提供不得分。 |
| 7 | 培训方案 | 5.00 | 针对本项目设备软硬件的维修、操作、管理和使用人员进行培训,并制定完整的使用培训方案: 1、培训课时安排科学、合理,内容全面具有针对性,培训内容生动、形象,简单易学,易于操作,能够将理论与实践完美相结合的得5分; 2、培训课时安排科学、合理,内容全面具有针对性,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得4分; 3、培训课时安排相对科学、合理,针对性不强,理论与实践契合度不高的得 2 分; 4、培训方案不科学的得1分; 未提供的不得分。 |
| 8 | 质量保障措施 | 8.00 | 根据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质量保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质量保证体系;②质量管理制度;③货源质量保证措施; ④出现质量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等内容。 1.质量保障措施非常详细、合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强,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8分; 2.质量保障措施较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较强,基本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6分; 3.质量保障措施基本合理,可行性、实用性基本符合的得4分; 4.质量保障措施不够详细,可行性、实用性、针对性一般的得2分; 未提供不得分。 |
| 9 | 售后服务 | 7.00 | 投标供应商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体系、售后服务内容、问题解决方案、售后服务响应及时程度)进行横向比较、综合评审: 1.售后服务承诺全面具体,售后服务体系完善,售后服务内容详细具体,问题解决方案全面具体,售后服务响应及时的得7分; 2.售后服务承诺全面具体,售后服务体系完善,问题解决方案较为全面具体,售后服务响应及时的得6分; 3.售后服务承诺较为全面具体,售后服务体系较完善,问题解决方案较全面具体的得4分; 4.售后服务体系较完善,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得2分; 5.未提供不得分。 |
| 合计: | 100.00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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