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院办公用品、日用品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市二院办公用品、日用品采购 | |
| 项目编号 | ****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市九华山路231号 | |
| 联系人及电话 | 张老师 0553-****035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区沙塘园7号1807室 | |
| 联系人及电话 | 许丽丽 173****1009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10月11日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地址 | ****花园14幢01号 | |
| 投标报价(元/年) | 232206.52 | |
| 交货期 | 3年(1+1+1),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限满或供货总金额期满后则合同终止 | |
| 授权代理人 | 余勤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商贸有限公司 |
| 地址 | **市**区**花苑9幢10号1层 | |
| 投标报价(元/年) | 237876 | |
| 交货期 | 3年(1+1+1),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合同期限满或供货总金额期满后则合同终止 | |
| 授权代理人 | 王志锋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市瑶****经营部;分项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无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招标文件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