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生态环境局辉南县分局关于2025年9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审批
吉林-通化-辉南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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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9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日期:2025-10-10

公告〔2025〕9号

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0月17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435-****228(环境影响评价科)

传 真:0435-****099

通讯地址:辉****镇兴工路53号

邮 编:1351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批复文件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1

关于**省**谷物产能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辉环审字〔2025〕20号

2025-9-3

2

关于辉******公司年生产 10 万吨粮食烘干塔生物质热风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辉环审字〔2025〕21号

2025-9-3

3

****中学维修改建及设备购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辉环审字〔2025〕22号

2025-9-3


辉环审字〔2025〕20号

关于**省**谷物产能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省******公司:

你单位委托****编制的《**省**谷物产能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建设地点位于**省**市辉**楼街朝鲜族乡龙光村孙家店屯。项目**6台45t/d 烘干塔、2台30t/d烘干塔及配套1台8t/h生物质悬浮炉,同时**6座钢板仓(仓储能力300t/座),建成后新增年烘干水稻3.3万t/a,全厂年烘干水稻8.3万t/a。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据报告表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排入自建防渗旱厕,定期清运、用作农肥,不外排。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烘干热源为**1台15t/h生物质悬浮炉,采用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的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烟尘、SO2 排放浓度需达到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要求,NOX排放浓度需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粉尘采用管状袋式输送机密闭提升,输送过程传输机采用密闭措施并使用密闭式库房储存,烘干塔四周设置防尘罩,排潮侧里面保温,外部设金属抑尘网,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需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

3、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碎粮杂质、热风炉灰渣、废布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清运;原粮杂质外卖综合利用;生物质悬浮炉灰渣、除尘灰暂存于封闭灰渣库,定期外卖综合利用;废布袋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清运。

三、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025年9月3日

辉环审字〔2025〕21号

关于辉******公司年生产 10万吨粮食烘干塔生物质热风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辉******公司:

你单位委托****编制的《辉******公司年生产10万吨粮食烘干塔生物质热风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设地点位于辉****镇西关村、****砖厂位置)。项目拆除原有1台 180t/d烘干塔及配套4t/h燃煤热风炉,**1台800t/d烘干塔及配套15t/h生物质热风炉,建成后预计烘干玉米10万t/a。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据报告表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生活污水排入自建防渗旱厕,定期清运、用作农肥,不外排。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烘干热源为**1台15t/h生物质热风炉,采用低氮燃烧+布袋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的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烟尘、SO2 排放浓度需达到GB9078-1996《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标准限值要求,NOX排放浓度需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粉尘采用管状袋式输送机密闭提升,输送过程传输机采用密闭措施并使用密闭式库房储存,烘干塔四周设置防尘罩,排潮侧里面保温,外部设金属抑尘网,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需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要求。

3、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碎粮杂质、热风炉灰渣、废布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清运;原粮杂质外卖综合利用;热风炉灰渣、除尘灰暂存于封闭灰渣库,定期外卖综合利用;废布袋集中收集,定期由环卫清运。

三、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025年9月3日

辉环审字〔2025〕22号

****中学维修改建及设备购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中学:

你单位委托****编制的《****中学维修改建及设备购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性质为改建,建设地点位于**省**市辉****镇兴工街9委4组。****学校教学楼屋面墙面等面积共32114m2、宿舍楼维修屋面墙面等面积共 55936m2、维修食堂屋面墙面等面积共4609m2、维修体育活动用房屋面墙面等面积共16414m2、维修室外运动场地 6248m2等基础设施,配备微机室、实验室等各功能室设施设备等。****实验室,主要分为化学、生物、物理实验室,均为实验教学,仅进行高中教学内容中基础实验教学。****实验室2间,准备室1间,化学仪器室2间,危废暂存间1间,生物实验室1间,准备室1间,物理实验室3间,准备室2间,物理仪器室2间。

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据报告表结论和专家评审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落实水环境保护措施。****实验室****实验室清洗废水,采用单独的废水收集系统进行收集,实验室清****设备处理后综合污水排放浓度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通过市政管****处理厂统一处理。

2、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室废气,实验室内设有通风橱和活性炭吸附装置,产生的废气经风机抽送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由楼顶排气筒(距离地面高度25m)排放。非甲烷总烃、硫酸雾和氯化氢排放浓度须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应污染物二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浓度须达到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相应污染物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距离衰减措施后,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4、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按照有关规定,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做到“**化、减量化、无害化”。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转移、运输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相关要求。实验室一般固废(废纸箱、破碎玻璃仪器、废纸等)****回收站进行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实验害化后废液、实验室废物、废活性炭及污泥,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5、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针对本项目存在的各类事故风险建立环境风险防范和环境应急管理体系,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三、建设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验收报告。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应当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

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时,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2025年9月3日

( 初审:毕晓琪 复审:李东华 终审:张彬)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