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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地区**市宁家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地区**市宁家河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本项目宁家河渠首位于**地区**市东湾镇境内,地理位置位于东经 85°35'15.870"、北纬43°54'53.100"。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及验收意见;
公示日期∶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及反馈方式∶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杨波 联系电话∶181****96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