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环境局****分局依法对所受理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全本信息和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予以公开,告知公众,征求意见。
公开时间: 2025年10月11日-2025年10月16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开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0477-****755 0477-****752
传 真: 0477-****758
通讯地址:****薛家湾南外环路与万通街交叉路口东侧
邮 编: 0103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所在地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项目基本情况 | 污染防治措施 |
| 1 | ****无人机研发制造项目 | ****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园 | **** | ******公司 | 项目位****经济开发区大路产业****基地标准化厂房B3区10#生产车间,厂房面积11000m2,建设低空飞行器材料和整机一体化研制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中心、****制造中心、****中心****中心,配套相关专业化制造、测试设备以及辅助附属设施,树脂基碳纤维复合材料、复合材料结构件10-15吨/年;低空飞行器整机30-50架/年。 | 1.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经济开发区****基地标准化厂房B3区10#生产车间,施工期仅进行少量装修与内部设备安装,基本不涉及土方施工,安装时会产生少量粉尘,在厂房内无组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喷漆废气通过负压收集后经漆雾过滤箱+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复合材料切割废气主要为颗粒物,经“移动式集尘罩+移动式小型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树脂调配、浸渍、固化废气、清洗调配釜有机废气通过全封闭厂房,加强通风的措施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限值,车间外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的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通过****园区污水处理厂。 (2)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必须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理。 (2)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除尘灰、废布袋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中,****回收部门回收 废漆渣及废纸壳、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漆桶、废矿物油及废油桶,分区、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拉运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要求。 4.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单位应尽量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备位置。车辆出入现场时应低速、禁鸣;合理安排时间等措施施工期产生的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 (2)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用基础减振,定期对设备检修等措施。 5.地下水、土壤环境影响::危废暂存间、喷漆房重点防渗区,防渗层要求为2mm厚**度聚乙烯或其他人工材料,渗透系数不大于10-10cm/s。 生产车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化粪池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 办公区采用一般混凝土硬化简单防渗。 6. 风险防范措施: ①物料分区存放。 ②存放间与生产区分离布置,其间距需符合有关防火和消防要求; ③各存放间需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由专人管理,入库时进行核查登记,并定期检查; ④危险废物存放区域需采取重点防渗,并设置托盘及围堰,防止物料泄漏对环境造成污染; ⑤在厂房配备适当数量的手提式或悬挂式干粉灭火器,用于扑灭初期火源; ⑥火势较大时,第一时间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同时组织火场人员按疏散路线撤离至安全地带; ⑦加强对用电线路的安全检查,应做到绝对安全可靠,防止短路起火等,确保安全生产; ⑧厂区一旦发生事故,则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应急措施,切断泄漏源、火源,控制事故扩大; ⑨单位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并组织日常应急演练。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无人机研发制造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