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等群体购买心理健康关爱、教育和法律帮扶服务采购项目规范、高效推进,按照有关要求,需面向社会遴选一家具备相关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由其承担该购买服务项目的采购文件编制及代理服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预算金额
政府为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等群体购买心理健康关爱服务采购项目,对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00万元。服务人群为全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困境儿童。要求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达到全覆盖,其余三类儿童按需提供服务。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为主要分配依据,按照服务儿童数量平均分配,其中**区、**区、**市合计50万元,**区、**市、**区合计50万元。
二、采购小组名单
组 长:孟 亮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长
副组长:丛 庆 ****办公室主任
成 员:郭 刚 ****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成 员:孙际媛 ****办公室财务负责人
成 员:孙佩茹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科科员
三、比选事宜
1.比选单位:****
2.比选内容:在比选人委托范围内,对政府采购有关的货物、服务、工程项目进行采购代理服务。
3.服务周期:自比选产生招标代理机构之日起,****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成交)公告、发送中标(成交)通知书,并交付采购单位招标档案止。
四、资格条件
1.参加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在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2.参加此次比选活动的机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递交的比选文件需密封,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文件,不予受理。
五、选取确认方式
1.若满足三家及以上单位报名,综合评分排名第一的单位拟定为项目中选招标代理机构。
2.****民政局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六、时间安排
1.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1日17时标书代写
2.比选文件的递交:本次比选的招标代理机构无须参会,比选文件在规定时间递交到比选地点即可离场。
3.比选文件递交地点:**市**区青花大街西17号(****社会福利科705室)。标书代写
4.联系人:孟亮,联系电话:0417-****705
七、其他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规定,由招标代理机构向本项目中标供应商收取。
2.参选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比选文件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本单位不作补偿。
3.具体评审标准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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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