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要求
1.本项目为全年度每日24小时服务,中标人须严格按采购人要求提供7×24小时服务值守,保证服务能正常提供。若因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服务而造成事故及投诉的,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2.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采购人制定的所有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并按照采购人制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进行服务。中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需身体健康,年龄在18-45岁之间,形象气质佳,并具有《遗体防腐整容师》证,中标人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和逝者性别,合理安排入殓服务人员,以达到尊重逝者和满足治丧群众服务需求的目的。若因服务人员数量不足或排班不当造成服务脱节、服务事故及投诉的,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3.中标人应制定符合采购人要求的相关管理制度,如培训计划、考核制度等,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将通知中标人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整改,如整改后仍不达标或拒不整改的,在服务期内累计出现两次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4.中标人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还需承担与服务内容相关的遗体接送、检查、保管、遗物收集、物品交接等相关工作。若在以上工作中出现差错而造成事故及投诉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带来的所有经济损失和违约责任。
5.为了尊重逝者和保护个人隐私,中标人团队所有人员均不允许在服务场地拍摄任何照片或视频,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6.若遇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或大型的治丧活动时,中标人应服从采购人的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做好应急处置等工作。
7.中标人应严格遵守国家的安全法规和采购人的安全规定。中标人应对服务期限内因其自身原因引发的一切安全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故障、员工违反规定、现场管理不善、人为操作不当等导致的事故。
8.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文件以及合同有关约定,将人员组织到服务地点开展服务培训、演练等工作。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
三、技术规格:采购内容
| 序号 | 服务名称 | 单位 | 单价 | 服务内容 | 服务标准 |
| 1 | 遗容精细整理 | 次 | 135 | 1名入殓服务人员,根据家属要求,为逝者遗体提供面部清洁、修饰、美化,指甲(手部)修剪、发型整理等服务。 | 1.面部洁净无污物、无医疗膏布残留、无明显死皮等;2.口、眼闭合完好、自然;3.无鼻毛外露;4.鼻腔、口腔消毒、填塞规范;5.男士胡须按照流程、家属要求规范修剃,剃须无伤损皮肤情况;6.指甲修剪长度适宜,圆滑无锐角;7.发型整理蓬松、整洁、自然,帽子规范佩戴;8.铺垫物品整齐;9.衣领、衣扣、领带等整理规范、整齐;10.盖被规范整齐;11.面部底色均匀、腮红、口红颜色适宜,自然不失真;12.整体妆容饱满、安详。 |
| 2 | 亲情沐浴 | 次 | 418 | 2名入殓服务人员,根据家属要求为逝者遗体提供温水按摩沐浴、化妆、穿衣;含一次性沐浴、化妆用品、背景音乐、休息观看室一间、免费提供茶水。 | 1.操作规范、文明,无坠尸、虐尸情形,操作全程注意保护隐私部位、避免给遗体造成伤损;2.尸僵缓解方式规范,按摩用力适度;3.清洁类用品为一次性提供,无二次利用,保证质量;4.孔道填塞规范,无外溢液体、腐败气体等;5.更衣操作服务人员配合默契、行云流水,非特殊情况避免翻尸操作;6.衣裤、配饰穿戴规范,符合传统习俗和相关服装穿戴标准;7.服务设施设备配备用心,背景音乐、场景等能够充分考虑到殡仪服务的特殊性,整体让人感觉舒适;8.能够熟练地进行遗体状况检查、遗物清理、交接、与家属沟通、处理服务过程中的应急事件等;9.面部化妆标准同上-《遗容精细整理》。 |
| 3 | 孝爱沐浴 | 次 | 628 | 3名入殓服务人员,根据家属要求为逝者遗体温水按摩沐浴、化妆、穿衣;含一次性沐浴、化妆用品、精油、入殓仪式、背景音乐、休息观看室一间,免费提供茶水。 | 1.洁身、更衣、化妆标准同上-《亲情沐浴》;2.清洁、精油、化妆等用品均为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用品;3.有一套完整的主持入殓相关仪式流程,仪式充分照顾家属情绪,能够起到抚慰逝者家属心灵的作用;4.面部化妆标准同上-《遗容精细整理》。 |
| 备注:由于本项目需要24小时提供服务,采购人将根据实际用房情况提供配套场所,按规定收取500元/间/月,使用期间产生的水、电费由中标人承担。 | |||||
服务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如实际结算金额提前达到200万,视为合同已经履约完毕;如合同到期后实际结算金额未达到200万,同样视为合同已履约完毕。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中标人应根据采购需求与服务现场情况提交服务方案。
2.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服务情况提供相关工作配套用房。
3.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应落实国家、政府有关节能减排的要求以及遵守采购人制定的相关制度,提高服务场所和休息场所的水、电**利用效率,降低**消耗和能耗。
验收要求
1.本项目根据《****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长财采购〔2024〕5号)文件规定进行验收。
2.验收程序:
2.1 采购人****,由甲方组织不少于3****小组负责验收和实施工作;
2.2 验收小组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约定等客观出具验收意见,在验收书上签字确认。
2.3 做好验收工作的记录和档案保存工作。
报价方式及要求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折扣报价(采购内容中的单价为基准单价),不得漏报,否则作为无效标,以折扣率作为报价得分的评审依据中标人在服务过程中应落实国家、政府有关节能减排的要求以及遵守采购人制定的相关制度,提高服务场所和休息场所的水、电**利用效率,降低**消耗和能耗。
投标报价时,只能报一个折扣率,即分项价格折扣率必须统一,否则作为无效标,报价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该折扣在服务期限内不得变更。
例:某个服务按基准单价计算为100元,如成交报价为85%(8.5折),则实际结算单价=100×85%=85元。服务期限内,采购内容中已有的基准单价原则上不予调整,中标人自行承担由于市场价格变动带来的风险。
结算方式
1.付款人:****中心
2.结算方式:按中标人当月提供的服务据实结算
结算金额=实际服务数量×预算单价×折扣率。
本项目按月验收,费用按月支付,每月由甲方验收合格后,于次月15日前按照实际服务数量和甲方的工作考核情况完成结算,并由乙方开出等额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于甲方。甲方应在上述步骤均完成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该月款项。如有延迟,在双方沟通一致的情况下,最长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如因乙方结算资料不齐全而造成延迟结算的情况,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责任。
3.考核采取扣分制,按月打分,于次月10日前公布上月考核结果。无扣分情况全额支付当月服务费用;扣分在1-10分范围内的,按50元/分计算,核减当月服务费用;扣分在11-19分范围内的,支付95%的服务费用;扣分在20-29分范围内的,支付90%的服务费用。(考核细则见附件)
4.该项目费用为包干费用,包含但不限于运输、配送、税金、保险、保管、人工、设施、设备等中标人为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所有费用。本项目所需的设施、设备及服务用品均由中标人提供。在本合同费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有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