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相关规定,现将《**县10万吨/年高纯氨基乙酸及1万吨/年高纯苯氨基乙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公众参与说明全文本进行报批前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县10万吨/年高纯氨基乙酸及1万吨/年高纯苯氨基乙酸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
建设内容:项目拟建设10套1万吨/年高纯氨基乙酸生产装置、1套 1万吨/年高纯苯氨基乙酸生产装置;建设配套的中间体装置,包括1套 12万吨/年37%甲醛生产装置、1套2万吨/年和2套4万吨/年羟基乙腈生产装置(均折百)、1套1.05万吨/年89%苯羟基乙腈生产装置;建设1套1.3万吨/年和1套2.7万吨/年副产硫酸铵生产装置;配套建设相应的公辅、环保设施。
废气:(1)羟基乙腈、苯羟基乙腈和甲醛装置生产废气均送厂区尾气焚烧锅炉(3 套)处理,其烟气再经过锅炉余热利用+SCR 处理后,经过排气筒达标排放;(2)氨基乙酸、苯氨基乙酸的涉 VOCs 废气送尾气焚烧锅炉处理;(3)氨基乙酸、 苯氨基乙酸、 硫酸铵装置的干燥、 包装废气先经过布袋除尘预处理后,再与装置的其它工艺废气(不含涉 VOCs 废气)一起经过车间吸收塔处理后,经各自的排气筒达标排放;(4)废水站废气收集后,经酸洗(仅吹脱废气)+碱洗+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5)质检楼废气经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6)危废间废气经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
废水:项目废水实行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采用“****处理站处理+****处理厂处理”方案。项****处理站,主体工艺为“碱性吹脱(处理含氨废水)+破氰(处理含氰废水)+综合调节+二级 A/O+二沉”。****处理站将被用于处理项目的工艺废水、设备地坪洗水、空压站废水、初期雨水、质检废水、生活污水等废水。废水处理站尾水与余热锅炉废水、脱盐水站废水、循环水站排水****园区****水厂****处理厂),经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放至郪江或回用。
固废:项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或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均外委处置
或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项目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不扰民。
二、建设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县****酒店1号楼旗拓项目部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825-****600
邮编:629300
三 、 报告编制 单位情况
建设单位:******公司
通讯地址:**市高新区天府四街199号长虹科技大厦B座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28-****1721
四 、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本及公众参与说明全本信息
附件 1:环评报告
附件 2:公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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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