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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2********675409L | 建设单位法人:孙国庆 |
| 盖利庆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区 |
| **区西柳街4****事业部 |
| 源207、肇平41、肇平43、肇平49、肇平52井钻探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9-陆地矿产**地质勘查(含油气**勘探);二氧化碳地质封存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M7471-M7471-能源矿产地质勘查 |
| 建设地点: | ******县 头台镇查干户屯西北侧约1170m处 |
| 经度:124.978613 纬度: 45.682558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02 |
| 庆环审〔2024〕25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400 |
| 34.4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2********675409L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公司 |
| 912********1246488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2********448623P | 竣工时间:2024-10-27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0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dqyt.****.cn/dq/hbys/202509/33e67908fc****45837b3f2c6f8325a5.shtml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化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拟钻石油预探井5口,井号分别为源207、肇平41、肇平43、肇平49、肇平52井,井深分别为1900m、3760m、3450m、2900m、2850m,钻井总进尺14860m,设置4m宽的临时施工便道,施工便道总长度为1.12km,总占地面积7.392hm2,包括永久占地0.8hm2(其中0.48hm2基本农田,0.32hm2非基本草原),临时占地6.592hm2(其中3.958hm2基本农田,2.634hm2非基本草原)。 | 实际建设情况:本工程新钻了1口探井肇43X井(环评时期名称为肇平43井),源207、肇平41、肇平49、肇平52井因计划调整未钻,采用三开+侧钻水平井钻井方式,水平井井深2303m(其中导眼井垂深2394m),总进尺3212m。设置了3.5m宽的0.06km临时施工便道,总临时占地为1.421hm2(非基本草原)。 |
| 源207、肇平41、肇平49、肇平52井因计划调整未钻,肇43X井不具备开采价值,永久封井后井场不进行永久占地征占,总进尺减少了11648m,占地减少了5.971hm2。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钻井成套设备搬运、安装、调试、钻前准备、钻进、录井、测井、固井、射孔完井、压裂、试油作业及封井。 | 实际建设情况:钻井成套设备搬运、安装、调试、钻前准备、钻进、录井、测井、固井、裸眼完井及封井。 |
| 根据油藏开发需求,完井方式采用裸眼完井,未进行压裂、试油作业。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水基泥浆钻井废水、废弃水基钻井泥浆、水基泥浆钻井岩屑、废射孔液(不含油)共同混合为废弃水基钻井泥浆,完钻后经井场撬装钻井废弃泥浆处理装置进行无害化处理。本项目****处理站作用是实现污泥水的脱稳及固液分离,产出物为泥饼和滤液水。泥饼经检测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的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准要求后,用于垫井场。滤液水由罐车****处理站处理满足《**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含油量≤8mg/L、悬浮固体含量≤3mg/L、粒径中值≤2μm”,回注油层。 (2)4口水平井二开产生的油基钻井废水、废弃油基钻井泥浆、油基钻井岩屑、废射孔液(含油)共同混合为废弃油基泥浆(HW08,071-002-08)暂存在钢制泥浆槽内,定期拉运到**市****公司(**区站)处理,处理后的含油污泥后泥渣含油量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标准限值(石油类≤3000mg/kg)综合利用(垫井场和通井路)。 (3)钻井时期产生的废纯碱、膨润土包装袋(一般固体废物代码为747-001-07,能源矿产地质勘查过程中产生的废复合包装物)、封井建筑垃圾(一般固体废物代码747-999-99,能源矿产地质勘查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由钻井单位统****采油厂****填埋场进行填埋; (4)试油产液首先进入井场设置的1座40m3缓冲罐装置,然后采用抽汲方法进入罐车,作业全过程铺设防渗布,根据建设单位提供资料,单井试油产液量为80m3/d,主要成分为原油,通过罐车拉运至龙一联卸油点处理,处理后原油管输至龙一联脱水站进行脱水处理,最终外输至南三油库,分离产生的含油污水管输进****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下油层; (5)废氢氧化钾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HW49,900-041-49)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点专用塑料桶内,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6)含油废防渗布(HW08,900-249-08),暂存在危险废物贮存点专用塑料桶内,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7)试油过程中产生的落地油(HW08,071-001-08),暂存于井场危险废物贮存点专用钢制桶内,由罐车拉运至**市****公司(**区站)处理,处理后泥渣含油量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标准限值(石油类≤3000mg/kg)。 (8)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各井场生活垃圾存放点,委托****焚烧处理。 (9)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临时防渗旱厕,在钻井结束后由罐车抽排拉运送至**市****公司****处理厂处理,防渗旱厕进行卫生填埋处理(用石灰消毒后覆土平整)。 (10)压裂返排液由罐车拉运至****处理站处理后,污水管输进****处理站继续处理,满足《**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限值要求,即“含油量≤8.0mg/L、悬浮物≤3.0mg/L”标准,处理后水全部回注地下开采油层,不外排。 | 实际建设情况:(1)源207、肇平41、肇平49、肇平52井因计划调整未钻;肇43X钻井一开采用了膨润土浆,二开、三开采用了阳离子聚合物水基钻井液,未使用油基钻井液; (2)本项目产生的废弃水基钻井泥浆与水基钻井废水、水基钻井岩屑暂存于钢制泥浆槽,经井场撬装钻井废弃水基泥浆处理装置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的压滤水由罐车拉****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下油层;泥饼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的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准要求后,拉运至采油九厂钻****处理站暂存,用于垫井场、铺设通井路。 (3)本项目未产生油基钻井废水、废弃油基钻井泥浆、油基钻井岩屑。 (4)肇43X探井钻井时选用的水基钻井液不涉及使用氢氧化钾,未产生废氢氧化钾包装袋。 (5)****根据肇43X录井、测井相关参数,判断肇43X不具备开发价值,肇43X探井采取裸眼完钻,未进行压裂、试油,未产生废射孔液、压裂返排液、试油废气、试油产液、落地油、含油废防渗布。 (6)膨润土、纯碱等废****采油厂****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7)封井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委托清运至**市建筑垃圾消纳场。 (8)生活污水排入井场防渗旱厕,由罐车抽排拉运送至**市****公司****处理厂处理,防渗旱厕进行卫生填埋处理(用石灰消毒后覆土平整)。 (9)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井场生活垃圾存放点,委托****焚烧处理。 |
| (1)井场撬装钻井废弃水基泥浆处理装置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的压滤水、泥饼去向改变。 (2)未产生油基钻井废水、废弃油基钻井泥浆、油基钻井岩屑、废射孔液、压裂返排液、试油产液、落地油、含油废防渗布。 封井建筑垃圾去向改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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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井场撬装钻井废弃水基泥浆处理装置 | 处理后滤****处理站进水指标 | 每座井场均设置井场撬装钻井废弃水基泥浆处理装置 | 处理后压滤水由罐车拉运****处理站,处理后满足《**油田地面工程建设设计规定》(Q/SYDQ0639-2015)与《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指标技术要求及分析方法》(SY/T5329-2022)要求,回注地下,不外排。 |
| 1 | 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地下水实施分区防控,施工期,柴油罐区、泥浆循环罐区、钻井液材料房、井口钻台区、压裂试油作业区采取重点防渗,铺设2mm厚**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防渗要求。 危险废物贮存点、钢制泥浆槽场地铺设2mm厚**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撬装钻井废弃水基泥浆处理装置、动力房、其他材料房、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防渗早厕采取一般防渗,铺设1.5mm厚**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构筑防渗层,防渗性能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一般防渗区防渗要求。井场其他区域地面应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简单防渗区防渗要求 | 钻机作业区、柴油罐区、泥浆循环罐区、钢制泥浆槽、动力房场地夯实,铺设了2mm厚渗透系数为1.0×10-13cm/s的**度聚乙烯(HDPE)膜构筑防渗层,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重点防渗区要求。 撬装钻井废弃水基泥浆处理装置、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动力房、材料房为一般防渗区,设置了1.5mm厚渗透系数为1.0×10-13cm/s的**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构筑防渗层,满足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要求。肇43X井场设置了防渗旱厕1座,容积约12m3(4m×3m×1m),底部及四周夯实,铺设了1.5mm厚渗透系数为1.0×10-13cm/s的**度聚乙烯(HDPE)土工膜构筑防渗层,满足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一般防渗区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0×10-7cm/s要求。 除重点防渗区和一般防渗区的其他对可能会产生轻微污染的建筑区,如井控房、值班室、生活垃圾收集点、表土存放处及井场地面等区域地面进行碾压平整夯实。 |
| 1 | 施工期,水基泥浆钻井废水、废弃水基钻井泥浆、水基泥浆钻井岩屑、废射孔液(不含油)一并由井场撬装钻井废弃水基泥浆处理装置处理,产生的泥饼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后用于垫井场。油基泥浆钻井废水、废弃油基钻井泥浆、油基泥浆钻井岩屑、废射孔液(含油)一并拉运至**市****公司处理,处理后的泥渣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标准要求后,****油田作业区域内用于通井路和井场建设、筑路和铺路、作业场地地面覆盖、围堰等材料的活动;****油田作业区域外用于物流仓储用地、工业厂区道路与交通设施****填埋场、****填埋场封场等材料的活动。废氢氧化钾包装袋(HW49)、含油废防渗布(HW08)、落地油(HW08)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点,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膨润土、纯碱等包装袋,封井垃圾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油厂****填埋场处理。试油产液拉运至龙一联卸油点处理。生活垃圾拉运至****公司处理。 | (1)肇43X探井钻井液一开采用了膨润土浆,二开、三开采用了阳离子聚合物水基钻井液,水基钻井液不涉及使用氢氧化钾,未产生废氢氧化钾包装袋。未使用油基钻井液,未产生废弃油基钻井泥浆、油基钻井岩屑。 (2)本项目产生的废弃水基钻井泥浆与水基钻井废水、水基钻井岩屑暂存于钢制泥浆槽,经井场撬装钻井废弃水基泥浆处理装置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泥饼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的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准要求后,拉运至采油九厂钻****处理站暂存,用于垫井场、铺设通井路。 (3)****根据肇43X录井、测井相关参数,判断肇43X不具备开发价值,探井采取裸眼完钻,未进行射孔、压裂、试油,未产生废射孔液、压裂返排液、试油产液、落地油、含油废防渗布。 (4)膨润土、纯碱等废****采油厂****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5)封井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委托清运至**市建筑垃圾消纳场。 (6)生活垃圾统一收集至井场生活垃圾存放点,委托****焚烧处理。 符合环评提出的要求。 |
| 1 | 施工期,加强管理,规范行车路线及施工人员行为,严禁随意践踏、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按要求进行表土剥离及回填,剥离的表土采取遮盖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结束后及时平整场地,恢复被破坏的地表形态。 | 经调查,项目实际占地面积1.421hm2,均为临时占地,充分利用农村便道,减少开辟新的临时进井通道,规范施工管理制度,禁止碾压施工区范围外的植被。 经现场调查,项目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对防渗旱厕临时占用土地进行表土留存,分层回填,整个井场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撒播草籽,目前植被正在恢复中。 |
| 1 | 加强管理,保证施工质量。钻井时安装防喷器,防止井喷事故的发生,柴油储罐设临时围堰,使用双层套管保护地下水环境,针对可能发生的风险事故制定风险防范措施。在开工建设前应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到项目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加强风险防控预警体系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 根据企业提供资料及现场调查,****公司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已于2024年2月6****生态环境局进行备案,备案编号:230604-2024-12-H,****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应急预案体系,制定《****公司突发环境事件综合应急预案》,还针对不同的事故分别编制了《环境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钻井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生产场所突发火灾、爆炸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井喷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等预案内容。 项目施工时,根据相应的应急预案,定期进行演练,钻井时安装了防喷器,防止了井喷事故的发生,柴油储罐设了临时围堰,施工期未发生井喷得事故。 |
| 本项目作业期间产生的废包装袋、封井建筑垃圾等一般工业****采油厂****填埋场处置。 水基泥浆钻井废水、废弃水基钻井泥浆、水基泥浆钻井岩屑、废射孔液(不含油)经井场撬装钻井撬装钻井废弃泥浆处理装置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置后产生的滤液水拉运****处理站处理后回注;处置后产生的泥饼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规定的第Ⅰ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标准要求后,用于垫井场。 压裂过程产生的压****采油厂****处理站处理,处理后废水管输****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下油层。试油产液经缓冲罐装置后采用抽汲方法进入罐车,通过罐车拉运至龙一联卸油点处理,处理后原油管输至龙一联脱水站进行脱水处理,最终外输至南三油库,分离产生的含油污水管输进****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回注地下油层。 落地油、废油基泥浆钻井废水、废弃油基钻井泥浆、油基泥浆钻井岩屑、废射孔液(含油)由罐车拉运至**市****公司(**区站)处理,满足《油田含油污泥处置与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23/T3104-2022)标准限值(石油类≤3000mg/kg)。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未使用油基钻井液;水基钻井液不涉及使用氢氧化钾,未产生废氢氧化钾包装袋。****根据肇43X录井、测井相关参数,判断肇43X不具备开发价值,探井采取裸眼完钻,未进行射孔、压裂、试油作业,未产生废射孔液、压裂返排液、试油废气、试油产液、落地油、含油废防渗布。水基钻井废水与废弃水基钻井泥浆、水基钻井岩屑等经井场撬装钻井废弃水基泥浆处理装置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的压滤水由罐车拉运****处理站处理,泥饼拉运至采油九厂钻****处理站泥饼暂存场暂存;膨润土、纯碱等废****采油厂****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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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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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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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地面积7.392hm2,包括永久占地0.8hm2(其中0.48hm2基本农田,0.32hm2非基本草原),临时占地6.592hm2(其中3.958hm2基本农田,2.634hm2非基本草原)。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总临时占地为1.421hm2(非基本草原)。整个井场临时占地进行平整,撒播草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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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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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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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