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人”****营业部航延酒店代理服务进行谈判采购。
1、项目简介1.1 项目名称:****酒店代理服务。
1.2 项目编号/包号:****
1.3 项目类别:服务。
1.4 资金来源:公司预算;
1.5 项目内容、数量、限价或预算:
|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单位:个) |
单价限价 (单位:人民币) |
总价限价 (单位:人民币) |
备注 |
| 1 |
****酒店代理服务 |
1 |
864000 |
864000 |
|
| 合计 |
864000 |
||||
注:1、以上均为含税价。
2、项目采用框架(无固定总金额)采购模式。谈判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如有缺漏或超过最高限价(单价)的报价,将导致报价无效。本次采购数量和对应的总价仅为初步的预估上限,不视为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作出任何必然采购或采购金额的承诺,合同期内的采购数量可能会有所增减,采购人有权按实际需要调整,最终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采购需求、订单为准,并按实际交易数量进行结算。除符合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规定的以外,采购单价不再进行调整。
1.6 交货地点及交货期:
| 序号 |
【交货/服务】内容 |
交货地点 |
交货时间 |
| 1 |
航延酒店代理服务 |
**坡 |
2026年1月1日前。 |
1.7 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具体起始时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意: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完整经营范围的,****管理部门公示的企业信用信息网页截图;二者均应加盖公章。)如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外及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供应商,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所属国/地****公司商事登记证明或证书扫描件,并应附有供应商或其负责人的签章(境外及港澳台地区供应商所提供的任何书面文件均应符合此项要求,下同)。
2.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状态;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相应的责任承担能力。
2.3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1年内(2024年10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标书代写
2.4****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且仍在限制期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2.5 ****集团“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本次询价(采购)。
3、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3.1 获取谈判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17时30分, 响应文件接受邮寄或邮件,但以采购方收到文件的时间为准,请供应商预计好邮寄在途时间。标书代写
4.2 逾期上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采购人:****
地址:16th Floor,Plaza OSK,Jalan Ampang, 50450 Kuala Lumpur.
邮编:50450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女士 006014-****753
EMAIL: ****@csair.com
6、澄清、异议、投诉反馈路径6.1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疑问,需采购人进行解释说明的,应按照采购文件第二章2.2.1项规定,进入中国南方航空采购项目提问区域提出疑问。
6.2 如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可在异议有效期内将有效的异议材料书面递交至采购人。
异议材料唯一受理地址:16th Floor,Plaza OSK,Jalan Ampang, 50450 Kuala Lumpur.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06014-****753
6.3 如供应商对异议回复结果不满意,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在收到异议回复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进行实名投诉。
投诉材料唯一受理部门:****
联系地址:16th Floor,Plaza OSK,Jalan Ampang, 50450 Kuala Lumpur.
联 系 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06014-****753
6.4 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渠道路径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且提出内容和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真实、客观、来源合法。调查过程中,若发现供应商有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以非法途径取得证明材料,或故意诋毁,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经查实,将按照采购人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 阶段 |
异议有效期时限要求 |
| 资格预审阶段 |
截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递交日期前”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
| 采购文件发布阶段 |
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24小时”提出异议标书代写 |
| 评审结果公示阶段 |
截至“评审公示期内”提出异议 |
| 澄清、异议、投诉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中《澄清/异议/投诉承诺及程序指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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