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6********681832X | 建设单位法人:贺文 |
| 张信贵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回族自治区****区 |
| **回族自治区**市**区**东路222号 |
| ****原隆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回族自治区**市永** |
| 经度:105.97835,106.07251 纬度: 38.33861,38.28428 | ****机关:****管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6-04 |
| 银审服(环)函发〔2024〕92号〔2024〕92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757 |
| 159.4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6********681832X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0000MA27U0414T |
| ****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研究院有限公司 |
| 913********665413L | 竣工时间:2025-03-05 |
| 2025-03-05 | 调试结束时间:|
| 2025-09-0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公司http://www.****.cn/html/main/col7/2025-09/04/202********219****84943_1.html#here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原隆110kV变电站**工程: 拟**主变1×50MVA,电压等级 110kV,户外布置;**110kV出线间隔2回、35kV 出线间隔3回、10kV出线间隔8回;**容性无功补偿1×(3.6+4.8)Mvar,**一座有效容积为25m3的事故油池。 (2)吉连Ⅱ线π入原隆变110kV线路工程: 起点为110kV吉连Ⅱ线77#杆塔附近π接点,终点为原隆110kV变电站,本期拟**输电线路路径全长12.8km,其中双回架空线路长2×11.9km,单回架空线路长1×0.4km,双回电缆线路长2×0.5km,**杆塔48基。 | 实际建设情况:(1)原隆110kV变电站**工程: 本期已建主变1×50MVA,电压等级110kV,户外布置,已建110kV出线间隔2回、35kV出线间隔3回、10kV出线间隔8回;已建无功补偿1×(±10)Mvar,已建一座有效容积为25m3的事故油池。 (2)吉连Ⅱ线π入原隆变110kV线路工程: 本项目输电线路起点为110kV吉连Ⅱ线77#杆塔附近π接点,终点为原隆110kV变电站,已建输电线路路径全长12.909km,其中双回架空线路长度为2×11.768km,单回架空线路长1×0.229km(架空,南π,连湖侧)+1×0.192km(架空,北π,平吉堡侧),双回电缆线路长2×0.72km(电缆,排管敷设,含电缆井长度),已建杆塔46基,架空导线型号为JL3/G1A300/25-48/7型钢芯铝绞线,电缆采用ZC-YJLW03-Z-64/1101×630mm2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
| (1)本项目输电线路运行名称变为“110kV**线、110kV连隆线”; (2)本项目原环评中提到本期**1×(3.6+4.8)Mvar的无功补偿装置,实际已建1×(±10)Mvar的无功补偿装置,容量增加了1.6Mvar; (3)本项目原环评提到的需拆除110kV吉连Ⅱ线77#耐张杆,实际未拆除,将用于后续使用,避免了生态的二次扰动; (4)本项目实际完成总投资较环评阶段增加了872万元,主要是由于设备购置费用以及建设场地征用和清理费用的增加导致的,本项目实际环保投资较环评阶段增加了15.4万元,主要原因是验收阶段考虑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费用。 (5)因线路优化和调整,较环评阶段本项目线路路径总长度增加了0.109km,其中双回架空线路长度减少2×0.132km,单回架空长度增加了0.021km,双回电缆线路长度增加了2×0.22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原隆110kV变电站**工程: 拟**主变1×50MVA,电压等级 110kV,户外布置;**110kV出线间隔2回、35kV 出线间隔3回、10kV出线间隔8回;**容性无功补偿1×(3.6+4.8)Mvar,**一座有效容积为25m3的事故油池。 (2)吉连Ⅱ线π入原隆变110kV线路工程: 起点为110kV吉连Ⅱ线77#杆塔附近π接点,终点为原隆110kV变电站,本期拟**输电线路路径全长12.8km,其中双回架空线路长2×11.9km,单回架空线路长1×0.4km,双回电缆线路长2×0.5km,**杆塔48基。 | 实际建设情况:(1)原隆110kV变电站**工程: 本期已建主变1×50MVA,电压等级110kV,户外布置,已建110kV出线间隔2回、35kV出线间隔3回、10kV出线间隔8回;已建无功补偿1×(±10)Mvar,已建一座有效容积为25m3的事故油池。 (2)吉连Ⅱ线π入原隆变110kV线路工程: 本项目输电线路起点为110kV吉连Ⅱ线77#杆塔附近π接点,终点为原隆110kV变电站,已建输电线路路径全长12.909km,其中双回架空线路长度为2×11.768km,单回架空线路长1×0.229km(架空,南π,连湖侧)+1×0.192km(架空,北π,平吉堡侧),双回电缆线路长2×0.72km(电缆,排管敷设,含电缆井长度),已建杆塔46基,架空导线型号为JL3/G1A300/25-48/7型钢芯铝绞线,电缆采用ZC-YJLW03-Z-64/1101×630mm2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电力电缆。 |
| (1)本项目输电线路运行名称变为“110kV**线、110kV连隆线”; (2)本项目原环评中提到本期**1×(3.6+4.8)Mvar的无功补偿装置,实际已建1×(±10)Mvar的无功补偿装置,容量增加了1.6Mvar; (3)本项目原环评提到的需拆除110kV吉连Ⅱ线77#耐张杆,实际未拆除,将用于后续使用,避免了生态的二次扰动; (4)本项目实际完成总投资较环评阶段增加了872万元,主要是由于设备购置费用以及建设场地征用和清理费用的增加导致的,本项目实际环保投资较环评阶段增加了15.4万元,主要原因是验收阶段考虑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费用。 (5)因线路优化和调整,较环评阶段本项目线路路径总长度增加了0.109km,其中双回架空线路长度减少2×0.132km,单回架空长度增加了0.021km,双回电缆线路长度增加了2×0.22km。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原隆110kV变电站**2m3防渗化粪池一座,事故集油池一座(有效容积25m3)。 | 实际建设情况:原隆110kV变电站已建2m3防渗化粪池一座,事故集油池一座(有效容积25m3)。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大****电站及输电线路施工扬尘,在变电站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一般围挡,围挡底端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防溢座之间无缝隙,严禁在围档外堆放施工材料等,每天定期洒水,及时清扫、冲洗,出现风速过大或不利天气状况时应停止施工作业,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建设活动;对施工产生的土石方和施工材料临时堆放时,应采用防尘网苫盖;对施工材料在运输过程中采用篷布覆盖;施工期运输车辆采取遮盖措施,防止运输材料洒落;施工车辆进入施工场地应低速行驶,采取有效的降尘及防尘措施,降低道路扬尘;输电线路工程产生的施工扬尘要严格落实防尘措施,达到“六个百分之百”扬尘防控要求。项目运营期无大气污染物产生。 (二)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原隆110kV变电站施工时在站外设置施工营地,施工营地设置了防渗化粪池,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掏清运。施工现场设置临时二级沉淀池,少量搅拌废水经沉淀后,上清液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部分塔基基础施工的过程中产生的少量泥浆水,施工期会设置泥浆池、沉淀池来处理泥浆水,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线路施工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租用项目附近的民房,产生的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项目运营期原隆110kV变电站仅有日常定期检修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本项目输电线路运行期无废水产生。 (三)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本项目主要的噪声源为施工噪声,施工场地周围尽早建立围墙等遮挡措施,尽量减少工程建设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集中在昼间进行;在声环境敏感目标附近塔基施工区场界设置施工临时隔声围屏,建设单位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的规定要求开展施工期的噪声监测。根据塔基区域周边噪声敏感建筑物分布情况,结合道路运输条件,尽量选择在昼间且噪声敏感建筑物分布少的路段进行运输,减少对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以上措施均已落实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施工期和运营期设置垃圾桶 | 施工期和运营期已设置垃圾桶 |
| 1 | 表土剥离、表土回填、土地复 垦、生态补偿、植被恢复 | 表土剥离、表土回填、土地复 垦、生态补偿、植被恢复等 |
| 1 | **一座有效容积为25m3的事故油池。 | 已建一座有效容积为25m3的事故油池。 |
| 输电线路施工人员租用项目附近的厂房等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输电线路施工人员已租用项目附近的厂房等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表土剥离、表土回填、土地复垦、生态补偿、植被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表土剥离、表土回填、土地复垦、生态补偿、植被恢复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不涉及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不涉及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