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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省
为便于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根据《物资服务集中采购需求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某单位劳务派遣服务项目的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 1 | **某单位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
采购内容:2026年3月至2029年2月共计3年,劳务人员派遣服务
采购数量:22人
主要功能或目标:中标供应商为我单位提供22人的劳务派遣服务。
需满足的要求:中标供应商根据找别人需求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招标人规章制度和相关岗位职责开展工作,中标供应商承担对劳务人员的用人单位义务,负责劳务人员的人员招聘、人事管理(包括劳动合同签订、终止或解除,接收应届毕业生/办理人才引进手续)、档案的保管与管理、劳资、保险办理(包括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缴纳、计划生育管理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提供为服务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发放结算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处理保险理赔、个税代扣代缴、出具个人相关证明等方面的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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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价要求: 1.该项目报价为中标单位向招标人每提供1名员工的劳务派遣用工人事代理服务,所需招标人支付的每月管理服务费;报价中应已包括中标所提供符合要求的管理服务工作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含税费),投标人对同一服务项目只允许有一种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2.本次招标管理服务费标准为固定费用,在服务期内不做调整。 3.服务限价:不超过180元/人.月。 (二)服务要求: 1.服务内容 中标单位根据招标人需求提供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招标人规章制度和相关岗位职责开展工作。劳务派遣人员岗位、工作时间、薪酬福利等,由招标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岗位需求具体安排。中标单位负责劳务派遣人员招聘入职及退工手续办理、档案管理、人事数据维护更新、劳务派遣人员个税代扣代缴,并为招标人代缴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和协助处理解决劳动纠纷及劳动争议等方面管理服务。 2.服务责任 2.1.因劳务派遣人员工作失职、故意行为或违纪违法犯罪行为造成招标人经济损失的,中标单位除协助招标人对派遣员工进行处理外,还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并赔付相关经济损失;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所引发的一切纠纷,由中标单位负完全责任;劳务派遣人员在非工作时间内发生的人身意外或其他纠纷,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 2.2.中标单位挪用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个人所得税等费用的,除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外,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 2.3.因中标单位出现差错,影响到我单位工作正常进行的,发送整改通知后,中标单位在30天内不予更正或改善效果不明显的,甲方有权进一步加大扣罚力度或取消合同。 3.其他要求 3.1.投标人应根据投标文件要求、招标人单位现场实际情况,提供具有针对性的服务管理方案,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几方面: 3.1.1劳务派遣服务总体方案。 3.1.2服务内容实施细则。 3.1.3服务质量控制等相关的规章制度。 3.1.4应急预案及相关保障措施。 3.1.5员工福利(例如生日福利、节日福利)。 4.本项目合同不得转让。 5.如中标单位实际提供服务与相应承诺不一致,服务承诺无法完成或服务被在招标人单位工作员工有效投诉,经查实,中标单位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记载和处理。 6.甲方支付合同项下费用外不再承担其它任何费用(包括个人)。标书代写 | 432.00 | 2025年10月 | 无 |
注:1.本次意向公开的采购意向仅作为供应商了解初步采购安排的参考,采购项目具体情况以最终发布的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标书代写
2.供应商可以通过采购平台反馈参与意向和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