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湖高新区还建小区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

审批
湖北-黄石-大冶市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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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0-13

项目名称 **湖高新区还建小区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高新区范围还建楼 占地面积
(平方米)
6000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郑正盛
联系人 陈盟 联系电话 173****4996
项目投资(万元) 12900 环保投资(万元) 150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5-12-3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建设内容及规模 1.**新能源汽车快速充电桩数量共计736个,慢充数量共计1600个,并完善配套设施建设,直流/交流充电桩主机、故障电压穿越及频率适应性测试仪、高低压配电柜、干式变压器及配套电缆、监控系统等配套设施;2.配套供配电管线共计25公里,停车位周边场地平整共计10万平方米。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冲洗废水,废水中含泥沙等悬浮物采取设置沉淀池、集水沟措施后通过沉淀处理后排放至市政污水井
固废 环保措施:
应对固体废弃物的产生、排放、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的全过程进行统筹管理。项目施工期应严格执行有关施工渣土清运管理规定;对可燃物质严禁于施工场地内直接焚烧;建设单位应对于环卫部门签订卫生责任书,共同核实清运渣土数量,领取施工渣土清运许可证。******部定的路线行驶,运送弃土应使用不漏水的翻斗车,严防渣土沿途漏撒飞扬,清运车辆进出施工场地不得带泥污染路面。
噪声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设备,淘汰高噪声设备和落后工艺;对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隔振或消声措施,如在声源周围设置掩蔽物、加隔震垫、安装消声器等
承诺:**** 郑正盛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郑正盛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142。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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