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400MA8LJ8CD9P | 建设单位法人:王世森 |
| 窦辉辉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洞山 |
| ****煤矿采煤沉陷区(**县境内)生态修复治理工程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12-B12-其他采矿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煤矿西** |
| 经度:116.7781 纬度: 32.70891 | ****机关:******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06-04 |
| 凤环审复〔2025〕1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697.85 |
| 310 | 运营单位名称:****集团****公司 |
| 913********230004B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合****公司 |
| ****0100MAEQU0560Q | 验收监测单位:****集团兴科计量****公司 |
| 913********330362A | 竣工时间:2025-08-30 |
| 2025-08-3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9-01 |
| 2025-09-11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10-09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75054 typeTen=1 |
| 生态治理与修复 | 实际建设情况:生态治理与修复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治理区总面积225.27265公顷(3379亩),项目区划分为工程治理修复区、不动工区,工程治理修复区面积108.1013公顷(1621亩),不动工区面积117.17135公顷(1757亩)。 | 实际建设情况:本项目治理区总面积225.27265公顷(3379亩),项目区划分为工程治理修复区、不动工区,工程治理修复区面积108.1013公顷(1621亩),不动工区面积117.17135公顷(1757亩)。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场地清表→抽排水→表土剥离→回填覆土→场地平整→土壤改良 | 实际建设情况:场地清表→抽排水→表土剥离→回填覆土→场地平整→土壤改良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 施工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工程机械冲洗含油废水:设置滤油池进行初步处理,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可循环使用于施工机械维护清洗、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用水。 土地整理区疏浚排水:就近排入项目治理范围内的低洼废弃坑塘; 淤泥干化废水:经排水沟收集,沉淀池处理后作为降尘、冲洗等回用水,不外排。 2、地下水 机械停放场地内不设置维修点,可避免维修过程废油、废水产生。另外,通过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定期到专业厂家检查,维修,尽可能避免漏油现象的发生。 施工机械停放场含油废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采用HDPE膜(厚度≥2mm)+抗渗混凝土防渗,渗透系数K≤1.0×10-10cm/s。 3、大气 施工扬尘控制按“六个百分百”落实,喷雾抑尘措施;建筑物料堆场采取篷布遮盖;车辆进出设置洗车平台、道路洒水抑尘、场区内减速慢行。施工机械及时维修保养。 4、噪声 优化施工场地内高噪声设备布置,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点的一侧,靠近居民点一侧设置临时声屏障;夜间尽量避免施工,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已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边群众的工作,并向有关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施工前修建高2.5米场界围墙或简易围挡。 5、固废 项目部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治理区存量生活垃圾清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清表杂树、植被等按****政府****处理场****工厂进行专业处理;淤泥储存于淤泥干化场干化后回用于土地整理工程土方回填; 废油等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库暂存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安全处置。 6、生态环境 陆生生态:①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②加强施工管理;③设置警示牌;④工程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水生生态:①优化施工时间;②加强施工防护和巡视措施。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施工生活污水: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用于周边农田施肥; 工程机械冲洗含油废水:设置滤油池进行初步处理,经油水分离器处理后,可循环使用于施工机械维护清洗、施工场地洒水抑尘用水。 土地整理区疏浚排水:就近排入项目治理范围内的低洼废弃坑塘; 淤泥干化废水:经排水沟收集,沉淀池处理后作为降尘、冲洗等回用水,不外排。 2、地下水 机械停放场地内不设置维修点,可避免维修过程废油、废水产生。另外,通过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定期到专业厂家检查,维修,尽可能避免漏油现象的发生。 施工机械停放场含油废水处理设施、危废暂存间重点防渗,采用HDPE膜(厚度≥2mm)+抗渗混凝土防渗,渗透系数K≤1.0×10-10cm/s。 3、大气 施工扬尘控制按“六个百分百”落实,喷雾抑尘措施;建筑物料堆场采取篷布遮盖;车辆进出设置洗车平台、道路洒水抑尘、场区内减速慢行。施工机械及时维修保养。 4、噪声 优化施工场地内高噪声设备布置,将高噪声设备布置在远离居民点的一侧,靠近居民点一侧设置临时声屏障;夜间尽量避免施工,特殊情况需连续作业(或夜间作业)的,已尽量采取降噪措施,事先做好周边群众的工作,并向有关部门备案后方可施工。施工前修建高2.5米场界围墙或简易围挡。 5、固废 项目部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治理区存量生活垃圾清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清表杂树、植被等按****政府****处理场****工厂进行专业处理;淤泥储存于淤泥干化场干化后回用于土地整理工程土方回填; 废油等危险废物经危废暂存库暂存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专门机构进行安全处置。 6、生态环境 陆生生态:①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②加强施工管理;③设置警示牌;④工程施工结束后,已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恢复。 水生生态:①优化施工时间;②加强施工防护和巡视措施。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沉淀池 | / | 已建设 | / |
| 1 | 严格按照《**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省建筑工程施工和预拌混凝土生产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试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进行,加强扬尘综合治理,切实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管控措施。土方开挖、回填及拆除工程等易起尘作业采用湿法作业抑制扬尘,严禁散开式作业;加强清淤施工管理,清淤底泥及时进行清运,做好脱水处理;土方等易扬尘物料严格密闭运输,合理安排运输线路,禁止抛洒滴漏造成扬尘污染;淤泥干化场喷洒除臭剂,减少异味产生。禁止不符合国家废气排放标准的机械进入工区,尾气达标排放。 | 施工期扬尘执行**省地方标准《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中厂界大气污染物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中新扩改二级标准。 | 已落实 | 已监测 |
| 1 | 选用效率高、噪声低的机械设备,对动力机械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优化施工场地内高噪声设备布置,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设置临时声屏障、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进行噪声控制,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已落实 | 已监测 |
| 1 |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治理区存量生活垃圾清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清表废弃物按照相****处理场****工厂进行专业处理;淤泥储存于淤泥干化场干化后回用于土方回填;废水隔油沉淀池定期清理所产生的废油及现场机械设备维修产生废机油经收集后,暂存危废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 已落实 |
| 1 | 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明确施工界限,最大限度减少地表扰动;临时堆土场、淤泥干化场等选址应按照《报告表》相关要求布设;土方需满足工程相关规范、标准中对于回填土方的质量要求;施工过程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实施生态恢复。 | 已落实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