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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622MAC7QM0W9Q | 建设单位法人:吴成良 |
| 朱瑾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昌灵路354号 |
| 宏顺**5万千瓦风电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5-D4415-风力发电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省**市**县新堡乡及天祝县东大滩乡、**镇 |
| 经度:103.547****3333 纬度: 37.161****55555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5-19 |
| 武环评发〔2024〕2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32850 |
| 157.2 | 运营单位名称:**** |
| ****0622MAC7QM0W9Q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企飞****公司 |
| ****0602MA74J5NE1N | 验收监测单位:**正****公司 |
| ****0105MA71M3YK9L | 竣工时间:2025-07-1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9-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9-3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50903CW5mU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风电场主要建设10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风力发电机组通过10台容量为5500kVA****电站(一机一变)升压至35kV,然后通过2回35kV线路,将风电机组的电能汇集后送往场址区南侧天祝**滩330KV汇集升压站。同时,本项目按风电装机总容量的15%配置时长4****电站1座及配套建设管理生活区1座。 | 实际建设情况:****风电场主要建设10台单机容量为5.0MW的风力发电机组,风力发电机组通过10台容量为5500kVA****电站(一机一变)升压至35kV,然后通过2回35kV线路,将风电机组的电能汇集后送往场址区南侧天祝**滩330KV汇集升压站(君华变330千伏升压站)。本项目设置7.5MW/30MWh****电站1座及配套建设管理生活区1座。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风力发电机组发出电量送至箱式变压器,再经箱变升压后由35kV电缆连接至35kV架空线路送至330kV升压站。 | 实际建设情况:风力发电机组发出电量送至箱式变压器,再经箱变升压后由35kV电缆连接至35kV架空线路送至330kV升压站。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运营期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限值要求后排放。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和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后定期拉运至**县新****处理站处理。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二)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废磷酸铁锂电池等)和危险废物(废铅蓄电池、检修废矿物油等)。生活垃圾定点收集,集中就近清运至生活垃圾收集点后由环卫单位清运处理;废磷酸铁锂电池由厂家更换时回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规范建设固态危险废物贮存库(不小于30m2)和液态危险废物贮存库(不小于30m2),废铅蓄电池暂存于固态危险废物贮存库,检修废矿物油暂存于液态危险废物贮存库,使用专用容器分类分区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转移过程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和电子台账记录,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生活区食堂设置了油烟净化器,食堂油烟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浓度限制要求。生活污水及食堂废水****设备处理后暂存于污水暂存池,定期由**县****农业****公司拉运至新****处理站处理。经检测,项目废水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 1996)表4三级标准。项目选用的风机及储能设备等均为符合国家标准的设备,经检测,项目管理生活区厂界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生活垃圾桶内,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2)废磷酸铁锂电池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3)箱变检修废矿物油集中收集至30m2液态危废贮存库内,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至30m2固态危废贮存库,最终委托****回收处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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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8978- 1996)表4三级标准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油烟净化器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已建设 | 未监测 |
| 1 | 隔声、减振垫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要求 | 已建设 | 已监测 |
| 1 | 环评文件: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集中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储能系统产生的磷酸铁锂电池属一般固废,电池使用寿命为20年,到达使用年限后,由厂家更换,同时退役的磷酸铁锂电池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站内不储存。运营期危险废物主要为检修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检修废矿物油集中收集后暂存在30m2液态危险废物贮存库,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后暂存在30m2固态危险废物贮存库,最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在箱变每个变压器下设置2.5m3事故油池1座,收集事故状态下生产的事故油,事故油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环评批复: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废磷酸铁锂电池等)和危险废物(废铅蓄电池、检修废矿物油等)。生活垃圾定点收集,集中就近清运至生活垃圾收集点后由环卫单位清运处理;废磷酸铁锂电池由厂家更换时回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规范建设固态危险废物贮存库(不小于30m2)和液态危险废物贮存库(不小于30m2),废铅蓄电池暂存于固态危险废物贮存库,检修废矿物油暂存于液态危险废物贮存库,使用专用容器分类分区贮存,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转移过程按照国家《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要求执行。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管理计划备案和电子台账记录,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 |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至生活垃圾桶内,定期运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2)废磷酸铁锂电池由生产厂家统一回收;(3)箱变检修废矿物油集中收集至30m2液态危废贮存库内,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至30m2固态危废贮存库,最终委托****回收处置。 |
| 1 | 环评文件:(1)运营期应加强巡护和管理,监测生态恢复和水土保持实施效果,对植被恢复不佳区域及时补种补栽,切实巩固和加强生态恢复及水土保持成果。生态恢复时,应尽量采用本地种类或常见绿化物种,严禁随意使用非本地物种,避免因生物侵袭给当地的生态系统带来严重伤害,建成后及时采取植树种草,依据“适地适树”的原则,选择适宜本地生长的乔木或灌木,及适于生存的草种进行合理绿化。(2)运营期设备检修和维护期间,任何工作人员均不得猎捕、杀害野生动物及鸟类。 环评批复: 你公司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将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概算纳入到设计和施工、工程监理等招标文件及合同,并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 环评文件:(1)建设单位对施工期的临时占地区域进行了草籽补种等生态恢复措施,强化了边坡防护措施;(2)建设单位设置了规章制度确保运维人员不进行捕猎野生动物等措施。 环评批复:公司严格落实了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且已开展了生态恢复工作。 |
| 1 | 在箱变每个变压器下设置2.5m3事故油池1座,收集事故状态下生产的事故油,事故油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 根据现场核实,项目风电场区箱变设置3m3的事故油池1座,共10座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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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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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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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评文件:(1)加强施工管理,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科学规划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制定详细的施工措施计划,尽量减少临时工程占地,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及时恢复土地原有功能。(2)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各种施工活动应严格控制在施工区域内,并将临时占地面积控制在最低限度,以免造成植被不必要的破坏。(3)临时开挖土应该实行分层堆放与分层回填,地表30cm厚的表土层,应分开堆放并标注清楚。平整填埋时,也应分层回填,尽可能保持原有的生长环境、土壤肥力和生产能力不变,以利于运行期植被的恢复。(4)施工前应制定详细的植被恢复方案,施工结束后,对电缆直埋、场地平整、临时施工道路、施工临建等临时占用的土地进行表层覆土并恢复原有使用功能。应尽快按生长季节特点种植适宜的作物,及时进行植被恢复。(5)建成后对临时性占地及时采取植树种草,适于生存的草种进行合理绿化;对于永久性占地,按照破坏多少补偿多少的原则,通过采取相邻或附近地方进行生态补偿。(6)植被恢复要有专项资金保证,并做到专款专用。(7)可能地缩短疏松地面、坡面的裸露时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开大风和雨天施工。(8)在雨季和汛期到来之前,应备齐土体临时防护用的物料及各种防汛物资,随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以减少土壤的流失。(9)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要按照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进行作业,不得乱占土地,施工机械、土石及其他建筑材料不得乱停乱放,防止破坏植被,加剧水土流失。(10)施工期应限制施工区域,加强宣传教育及管理,所有车辆按选定的道路行车,避免加开新路,尽可能减少对地表的破坏。(11)施工期间要求尽量做到挖填同步,需临时堆置的场地四周采取土袋防护以及苫盖措施,并对施工区扰动地表采取碾压、洒水等临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对场地进行平整和恢复植被。 环评批复: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开大风、雨天施工;严格控制永久和临时占地面积,缩短临时占地使用时间,严格限定施工场地、路线,减少地貌扰动;临时堆土就近堆放至临时占地范围内,分层堆放、分层回填,减少表土裸露时间;加强水土流失防治,施工作业区及临时堆土场做好边坡防护和挡土措施;加强施工人员管理,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严禁破坏林草、捕猎野生动物,施工车辆应严格按照划定的施工临时道路行驶,禁止在施工道路及施工范围以外的区域行驶;施工结束后及时拆除临建施工设施并做好生态恢复工作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环评文件:(1)项目在施工过程中确保了合理的施工进度及施工计划;(2)施工过程中已尽可能的减少了对植被的破坏,严格控制施工在划定范围内进行;(3)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实施了分层堆放及回填的工艺,项目施工结束后土石方均回填,无弃土产生;(4)建设单位已进行了临时占地区域的覆土平整以及播撒草籽;(5)项目已进行了播撒草籽恢复生态;(6)项目植被恢复工作已开展;(7)项目施工时避开了大风和雨天;(8)项目施工过程中未发生洪汛;(9)项目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未占用划定区域之外的土地;(10)项目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未占用划定区域之外的土地;(11)项目施工期设置了洒水抑尘及防尘苫盖等措施。 环评批复:项目施工过程中合理的设置了施工计划;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未占用划定区域之外的土地;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实施了分层堆放及回填的工艺,项目施工结束后土石方均回填,无弃土产生;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开展了边坡防护盒挡土工作;施工现场已进行了土地整治及播撒草籽等生态恢复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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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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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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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