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一般业务凭证集中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一般业务凭证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一般业务凭证集中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2.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主要用途是营业网点办理会计业务使用的一般凭证。业务应用场景为柜面业务。采购结果适****银行****分行14****分行。本项目确定不超过3家(含)单位入围(中标)。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3 服务期:3年。
2.4 项目地点:**省。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6 采购预算:3年预估1200万元,具体以按实结算为准。
3.1 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经营印刷许可证》。
3.3 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36个月,以合同签订为准)至少具有1个一般凭证的业绩案例,提供合同及合同对应的部分结算发票。标书代写
3.4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3.5 ****银行列入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
3.6 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36****银行的项目**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银行列入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标书代写
3.7 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3.8 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
3.9 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公司/****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均作废标处理。
3.11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没有相关失信记录。
3.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20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在****14楼1413室(**市**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4楼1413室)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授权委托书以及本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
(3)《经营印刷许可证》
(4)案例合同及合同对应的部分结算发票
(5)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6****银行列入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承诺函(格式自拟)
(7)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36****银行的项目**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承诺函(格式自拟)
(8)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打印件加盖公章
(9)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打印件加盖公章
(10)投标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格式自拟)
招标文件售价:4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1月7日9:30时,地点为****12楼开标大厅(**市**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2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12楼开标大厅(**市**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2楼开标大厅)。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index.shtml)、《中国金融集中采购网》(http://www.****.com/) 上发布。
保证金数额:20000元(人民币) ,具体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名称:****
地址:**省**市**中路一段619号
联系人:欧阳煜
电话:0731-****2050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林丹、彭蓉、周扬帆
电话:0731-****5411
地址:**市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