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集团相关制度规定要求,为全面、系统评估****权属企业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加强集团对权属企业的统一监管,并分析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拟对权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现采用公开比选方式,****事务所(参选人)承担此项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 、项目概况
1.比选人:****。
2.项目名称:****中心****公司、****公司、**华****公司三家企业原主要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3.审计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党政主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及《外贸集团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具体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
4.审计目标与范围:
(1)审计目标:通过对吴茂峰、高少波二位同志在各自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客观评价其工作业绩和应承担的经济责任,强化集团对国有资本的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2)审计范围:对吴茂峰、高少波二位同志在附表所列任职期间内,其所在企业的财务收支、资产质量、经营管理、重大决策、内部控制、廉洁从业等情况进行审计,并分别出具审计报告。
审计对象明细表
| 序号 |
被审计企业 |
被审计责任人 |
职务 |
审计期间 |
| 1 |
****中心****公司(合并) |
吴茂峰 |
原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
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 |
| 2 |
****公司(合并) |
高少波 |
原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
2014年2月至2024年5月 |
| 3 |
**华****公司(合并) |
高少波 |
原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 |
2009年12月至2024年5月 |
5.服务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个半月内完成现场审计并提交三份独立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二、参选人资格要求
1.参选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事务所****事务所。
2.参选人须无不良记录,且近三年未受到财政部门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行业惩戒。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且至少有5年以上从业经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以确保审计标准的统一性和项目管理的高效性。
三、服务需求
以上三项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审计费用实行整体委托,审计服务期间发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报价单位自行承担。参选人报价应为完成全部三项审计工作的总包干价。
四、比选方式
本项目采用最低价中标法确认成交人(若有两个以上最低报价者,则再从最低报价者中随机抽取一位为成交人)。
五、比选材料要求及递交
1.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审计服务报价单(格式见附件1)。
注:****公司公章密封至同一档案****公司公章)。
3.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自公告发布日起五日内。标书代写
4.比选文件递交地址:**市五四路75号外贸大楼1417室标书代写
****集团审计风控部。
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比选文件规定要求的参选文件不予受理。
联系人:林典红 联系电话:0591-****2894 137****5707
****
2025年10月13日
附件1
审计服务报价单
致:****
经仔细阅读贵司审计服务机构报价比选公告,我方同意参加贵司审计机构报价比选。报价情况如下:
| 序号 |
项目 |
收费(元) |
| 1 |
****公司(合并)原法定代表人高少波 2014年2月至2024年5月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
|
| 2 |
**华****公司(合并)原法定代表人高少波 2009年12月至2024年5月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
|
| 3 |
****中心****公司(合并)原法定代表人吴茂峰 2023年1月至2024年6月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
|
| 合计 |
—— |
报价日期: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
****事务所(盖章):
法人代表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