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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受****委托,我中心于 2025年9月29日至 2025年10月11日 网上挂牌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 地块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 | 地块位置 | ****办事处保卫村 | 土地用途 | 工业用地 |
| 土地面积 | 17467㎡ | 出让年期 | 50年 | 成交价 (万元) | 733.614 |
| 受让单位 | **** | ||||
| 备注: | 经****委员会****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号宗地按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 特别约定: 1、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出让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作土地出让价款。 2、本着集约节约用地原则,该项目投资强度和税收等要求为亩均固定资产投资不小于120万元/亩;年亩均税收不小于4万元/亩;年亩均工业年产值不小于200万元/亩。****管理委员会依据相关规定签定监管及退出机制协议。 3、地上建构****国资局文件要求随本宗地一并处置,由土地竞得人另行交纳130.75万元至**区财政非税收入专户。 4、依据《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的通知》(汉住建发【2022】54号)文件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占**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 | ||||
二、公示期: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7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市**区汉宁路与南团结街十字路口东南角金格大厦四楼
联系电话:(0916)****083
电子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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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