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县下坝乡2026年灵芝产业农旅融合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县下坝乡2026年灵芝产业农旅融合基础设施建设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对完善基础设施、促进乡村**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下坝乡露冕村、福兴村。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拟在下坝****林场****基地,**1500米C25混凝土生产道路(规格为厚20cm、宽3.5m),配套修建排灌(兼排洪)沟渠500米、观光步道1000米及实施土地整治工程;在下坝乡福兴村福芝谷****基地,规划修建生产道路2000米(规格为厚15cm、宽1.5m)、观光步道1000米、90****车站一座、排灌沟渠1000米,并建设5****基地及实施土地整治工程;在下坝乡福兴村黄****基地,**1500米C25混凝土生产道路(规格为厚20cm、宽3.5m),同步修建排灌沟渠1000米及5亩蔬菜与灵芝种植大棚。项目采用创新实施“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资产折股量化分红”四位一体的综合赈济模式,预计可带动当地农村劳动力131人就业,发放劳务报酬205.50万元,人均增收1.57万元,发放劳务报酬金额占中央资金比重为40.85%。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628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劳务报酬按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下达资金40%以上发放。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六个月。
七、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和《**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发改规〔2023〕9号)文件精神,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报主管部门审批,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改革局
2025年10月10日
抄送:县财政局、自然**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环境局。
****改革局 2025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