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来《关于要求审批**县**镇捷文村2026年林下经济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县**镇捷文村2026年林下经济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以工代赈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对完善基础设施、促进乡村**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镇捷文村。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镇捷文村**小型林下经济选育种植大棚面积约共计6000平方米,**生产道路2000米,**设施埋设育种及生产灌溉管道5000米,**林下经济种植管护步道3000米,**排灌沟渠2000米,**设施用房100平方米,**挡土墙1000米,**护坡1000米。项目采取村民自建方式,实施“农村产业发展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报酬发放+就业技能培训+资产折股量化分红”模式,带动156人就业,发放劳务报酬272万元,占以工代赈资金的40%,人均增收1.74万元。项目建成后,通过资产折股量化分红,补充村财用于乡村**、基础设施管护、公益岗位开发、改善民生等公益性支出,年增收不低于6万元。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850万元,资金来源上级补助及自筹。劳务报酬按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下达资金40%以上发放。不得违规举债,****政府隐性债务。
六、项目建设工期:九个月。
七、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和《**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发改规〔2023〕9号)文件精神,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报主管部门审批,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改革局
2025年10月10日
抄送:县财政局、自然**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环境局,****政府。
****改革局 2025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