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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补齐我区社会福利服务设施短板,根据国家及**自治区相关政策要求,我区拟启动**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项目,项目选址位于150********1002单元内**街南侧、曙光大道西侧05-02地块,05-02地块原规划用地性质为城镇住宅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2.76公顷,容积率1.5,建筑密度28%,绿地率30%,建筑限高18m,拟调整为社会福利用地,规划用地面积为2.76公顷,容积率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40%,建筑限高20m。
为规范**区建设用地指标管理工作,提高城乡建设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水平,增强规划的透明度,促使广大市民参与规划、监督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和《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方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拟调整**区新**150********1002单元05-02地块详细规划内容进行公告,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公告时间为7日,从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9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政府网站及**区国土要情微信公众号进行浏览查看,具体规划内容可******局查询。在公告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规划拟调整内容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意见。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异议,视为放弃权利。
联系单位:****
联系电话:0470—****266
联系地址:**区新区建设大厦2楼223-1办公室
电子邮箱:****@163.com
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9日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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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3日
调整前
调整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