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来《关于要求****水库小型引调水工程项目建议书暨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必要性:****水库小型引调水工程(项目代码:****)建设,对完善供水设施、保障供水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原则同意项目建设。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
三、项目单位:****。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输水管网32.45km,加压泵站2处。其中:**第一、二水厂输水管9.12km;****水厂输水管0.54km;****至桃溪输水管17.32km;****水厂输水管5.47km,含2****泵站。**配水管网410.91km,加压泵站5处。其中:****三背片区配水干管15.92km,配水支管74.41km,覆盖**村、岗背村、杭背村、孔厦村、**村、田背村等6个行政村;****帽村片区配水干管23.21km,配水支管29.17km,含2****泵站,覆盖帽村村、昭信村、恬下村、钩坑村等4个行政村;**桃溪、大禾片区配水干管57.00km,配水支管211.20km,含3****泵站,覆盖桃溪镇和大禾镇各行政村。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2190.89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资金及自筹。
六、项目建设工期:十八个月。
七、招标内容:请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节能审查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环资规〔2017〕1975号)和《**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闽发改规〔2023〕9号)文件精神,该项目不单独进行节能审查,不再出具节能审查意见。请按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节能降耗工作。
请据此批复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改革局
2025年10月10日
抄送:县财政局、自然**局、****建设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环境局。
****改革局 2025年10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