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卫生院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规定,为了****中心****商铺公开招租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商铺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具体公示如下:
一、出租方基本信息
出租方名称:****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2****5655
联系地址:**市**区埭溪镇上强路100号
二、标的商铺基本情况
商铺位置:1、****卫生院****中心(3号楼)底层东起第一至四间
****卫生院****中心(3号楼)
底层东起第九至十间
建筑面积:
1、约104.88平方米
2、约51.28平方米
商铺现状:简装
规划用途:仅限于服装零售、生活服务、文创、****便利店、鲜花礼品、健康服务、图文打印等配套服务类项目等。禁止经营药品、医疗耗材、医疗设备等相关医疗类商品;餐饮加工、烧烤等产生油烟、噪音污染的业态;****医院诊疗秩序或环境卫生的业态。
三、租赁期限、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1、本次招租分为2个标的物,可分别租赁。推荐标的物合租。
2、租期: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3、租金支付:采取"先付后用"方式,按年支付,每年租期开始前15日内缴清当期租金。
4、 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需在签约前缴纳相当于 3 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合同履行。租约期满无违约行为后无息退还。合同未完全履行完毕(如退租等)则扣除保证金。
5、水电费、燃气费、网络费、垃圾清运费等:由承租方按实际发生金额独立向相关部门缴纳。
四、承租方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法人: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自然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
3. 认同本项目的经营管理理念,所经营品牌及业态符合本项目整体定位。
五、招租流程
1. 意向登记: 有意承租者请于2025年10月20日前,向出租方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意向登记: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经营计划书或品牌介绍。
****商铺及报价单
2. 洽谈与考察: 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进行资格初审,并安排符合条件****商铺。
3. 确定承租方: 在资格审核通过的基础上,原则上按照“价高者得”或“最优经营方案”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商铺出现多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出租方有权组织竞价或综合评议。
4. 合同签订: 确定承租方后,双方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正式的《商铺租赁合同》。
六、其他重要说明
1. 承租方负责全部装修改造,****医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不得破坏建筑主体结构。
2.承租方对承租区域的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负全责,****医院及上级部门的检查。
3.租赁期内不得转租、分租标的房屋。
4.如遇不可抗力或重大政策调整,承租方需无条件、限时交还房屋。
5. 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诚信服务,若因投诉、违规经营或考核不合格,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 本公示仅为租赁意向征集,不构成出租方的要约或承诺。最终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商铺租赁合同》为准
七、报名方式
现场递交报价及相关资料或按以下联系方式邮寄至我院。
招租地址:**市**区埭溪镇上强路100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2****5655
监督部门:****卫生院****委员会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138****0105
地址:**市**区埭溪镇上强路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