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中心卫生院部分临街商铺公开招租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关于********商铺公开招租的公示

根据《**区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卫生院采购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规定,为了****中心****商铺公开招租工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商铺面向社会公开招租。具体公示如下:

一、出租方基本信息

出租方名称:****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2****5655

联系地址:**市**区埭溪镇上强路100号

二、标的商铺基本情况

商铺位置:1、****卫生院****中心(3号楼)底层东起第一至四间

****卫生院****中心(3号楼)

底层东起第九至十间

建筑面积:

1、约104.88平方米

2、约51.28平方米

商铺现状:简装

规划用途:仅限于服装零售、生活服务、文创、****便利店、鲜花礼品、健康服务、图文打印等配套服务类项目等。禁止经营药品、医疗耗材、医疗设备等相关医疗类商品;餐饮加工、烧烤等产生油烟、噪音污染的业态;****医院诊疗秩序或环境卫生的业态。

三、租赁期限、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1、本次招租分为2个标的物,可分别租赁。推荐标的物合租。

2、租期: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合同。

3、租金支付:采取"先付后用"方式,按年支付,每年租期开始前15日内缴清当期租金。

4、 履约保证金:承租方需在签约前缴纳相当于 3 个月租金的履约保证金,用于担保合同履行。租约期满无违约行为后无息退还。合同未完全履行完毕(如退租等)则扣除保证金。

5、水电费、燃气费、网络费、垃圾清运费等:由承租方按实际发生金额独立向相关部门缴纳。

四、承租方资格要求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法人:需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记录。自然人: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无不良信用记录承诺.

3. 认同本项目的经营管理理念,所经营品牌及业态符合本项目整体定位。

五、招租流程

1. 意向登记: 有意承租者请于2025年10月20日前,向出租方提交以下资料进行意向登记:

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其他组织: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经营计划书或品牌介绍。

****商铺及报价单

2. 洽谈与考察: 出租方对意向承租方进行资格初审,并安排符合条件****商铺。

3. 确定承租方: 在资格审核通过的基础上,原则上按照“价高者得”或“最优经营方案”的原则确定最终承租方。****商铺出现多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出租方有权组织竞价或综合评议。

4. 合同签订: 确定承租方后,双方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正式的《商铺租赁合同》。

六、其他重要说明

1. 承租方负责全部装修改造,****医院审核同意后方可施工,不得破坏建筑主体结构。

2.承租方对承租区域的消防安全、安全生产负全责,****医院及上级部门的检查。

3.租赁期内不得转租、分租标的房屋。

4.如遇不可抗力或重大政策调整,承租方需无条件、限时交还房屋。

5. 承租方必须守法经营、诚信服务,若因投诉、违规经营或考核不合格,医院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6、 本公示仅为租赁意向征集,不构成出租方的要约或承诺。最终权利义务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商铺租赁合同》为准

七、报名方式

现场递交报价及相关资料或按以下联系方式邮寄至我院。

招租地址:**市**区埭溪镇上强路100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182****5655

监督部门:****卫生院****委员会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138****0105

地址:**市**区埭溪镇上强路100号



开拓 进取 务实
招标进度跟踪
2025-10-13
招标公告
关于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中心卫生院部分临街商铺公开招租的公示
当前信息
标书代写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