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李庄镇李园新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30日15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李庄镇李园新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573480.44元
最高限价:573480.44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位于**县李庄镇,工程包含人工配合挖掘机垃圾清理以及四不像垃圾外运等工程。
合同履行期限:30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公司、不含具备****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n)、“信用**”(http://credit.****.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总局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3、供应商资格要求: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施工企业资质改革后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含以上级)注册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且无在建工程(含中标/中标待建/工程已结束但未取得竣工验收报告的项目也视为在建工程)。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09月22日至 2025年09月29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方式:(1)现场获取。获取时请携带①营业执照复印件②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2)邮箱获取。供应商通过电子邮箱将①营业执照扫描件②法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发送至****@qq.com邮箱,并电话告知进行获取,代理机构将采购文件电子版发至供应商邮箱。
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标书代写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30日15点00分(**时间)
地点:砀****彩印厂南面附属楼一楼开标室
五、开启时间: 2025年09月30日15点00分(**时间)
地点:砀****彩印厂南面附属楼一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公告公示媒介:****公示栏、采购招标信息服务平台(http://www.****.cn/)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夏部长180****8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砀****彩印厂附属楼201室
联系方式:张工 183****7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