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医科大学孟超肝胆医院国家重大传染病防治基地建设光学仪器采购项目(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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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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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国****基地建设光学仪器采购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 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片区华昌路132号B1-1办公楼8楼B区 5,975,000.00元 88.74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光学仪器):

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报价明细内容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1-1 其他医疗设备 其他医疗设备 光学仪器 徕卡 STELLARIS 1 5,975,000.0000 5,975,00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廖乃顺
评审专家: 陈亮 、 钟兆伟 、 吴峻华 、 陈少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以中标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2)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0,100]万元 1.50% ;(100,500]万元 1.10% ;(500,1000]万元 0.8% 。以上述标准按照差额累积法计算后,再按照以下标准执行。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含)以下的下浮20%,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100万元(不含)-500万元(含)的下浮30%,采购项目中标(成交)金额500万元(含)以上的下浮40%,最低1000元执行。(3)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4)代理服务费缴交账号: 开户行:交通银行**华林支行 账 号:351********8000752005 开户名:****。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光学仪器:4.008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所有投标人的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均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医院)

地址:**省**市**区建新镇金塘路66号

联系方式:059****12662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10层

联系方式:0591-****7689-86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苗之亮、胡文姬、方立

电话:0591-****7689-8607

****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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