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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溪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外包项目 | ||
| 品目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县 | 公告时间 | 2025年10月13日 15:30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5年09月26日 | 更正日期 | 2025年10月13日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刘豫艺 | ||
| 项目联系电话 | ****5029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6001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棠湖西路二段8号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5029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溪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9月26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10-16 09:15:00,更正为:2025-10-20 09:15: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2025-10-16 09:15:00,更正为:2025-10-20 09:15:00。标书代写
原采购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3.2.技术要求中七、设施设备配置 新能源其他垃圾转运车辆要求和第七章 拟签订采购合同文件 合同范本第三条服务内容中四、设施设备配置 新能源其他垃圾转运车辆要求“**溪每日产生其他垃圾约25吨,配置载重≥8吨新能源其他垃圾转运车辆2辆。”现更正为:“**溪每日产生其他垃圾约25吨,配置总质量≥18吨新能源其他垃圾转运车辆2辆。”
以更正后的采购文件为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10月13日
**溪镇生活垃圾清运服务外包项目,最高限价:****869.84元/年。预算品目:垃圾处理服务。集中采购监督机构:****财政局****管理科 地址:**市**区电视塔路2段36号 联系电话:028-****4726。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600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棠湖西路二段8号
联系方式:****502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刘豫艺
电话:****5029
****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