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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沿江污水老旧管网更新改造(NS1-NS3分区) 项目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公示期: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6日) | ||||||||
| 项目标段名称 | **区沿江污水老旧管网更新改造(NS1-NS3分区)项目施工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元) | ****9998.84 元 | |||||
| 项目编码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5075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5872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 | 工期 | 质量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 第一名 | **** | ****9999.66元 | 达到招标文件 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 的要求 | 武小磊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 | 沪131********04048 | |
| 第二名 | ******公司 | ****0482.58元 | 达到招标文件 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 的要求 | 胡万红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 | 渝150********01395 | |
| 第三名 | ****集团有限公司 | ****3029.56元 | 达到招标文件 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 的要求 | 张水清 | 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市政公用工程) | 川151********01571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公司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集团有限公司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 投标人业绩: 1、**市区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工程 2、滨****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PPP项目 3、**市**区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工程(赭山大街以西) 4、雄安站枢纽片区市政道路、综合管廊、排水管网系统(一期)工程施工招标第1标段 ******公司 投标人业绩: **区排水设施新改建提升项目(三条河流域外)一**片区溢流直排口整治工程三标段 ****集团有限公司资质 投标人业绩: **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项目(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 | |||||||
| 否决投标情况: 1、****集团有限公司,因技术负责人无社保,不满足招标文件1.4.1部分6款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6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2、内蒙****公司,因竣工验收报告无业主盖章,不满足招标文件1.4.1部分3款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3 项“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3、******公司、****公司、******公司,均因未承诺分包给中小企业份额,不满足招标文件1.4.1部分6款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6 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4、****公司,因提供的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竣工报告中无法显示业绩规模,不满足招标文件1.4.1部分3款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3项“投标人的业绩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的要求,****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5、江****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集团****公司、****集团有限公司、****公司、****集团****公司、**市巴岳****公司,均不满足招标文件3.2部分7款要求,根据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22项“投标函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金额或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安全文明施工费的汇总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暂定金额未按照招标人给出的暂定金额填报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投诉受理部门:****岸区****管理局 联系电话:023-****8120 投诉邮箱:****@163.com |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无异常 | |||||||
| 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或者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竞争性论证情况(如有) | 无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联系人:陶先生,联系电话:023-****5075)提出异议。 | |||||||
| 招标人(盖章): **** 2025年10月13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 2025年10月13日 | |||||||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