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埇桥区人大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心实践站建设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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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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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段编号:****

二、标段名称:****人大****中心实践站建设项目(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广场6幢1202号

中标(成交)金额:肆拾壹万玖仟陆佰元(419600.00元)

评审得分:79.33 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人大****中心实践站建设项目(二次)

施工范围:中心实践站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及施工区域为门口平台及踏步、前厅接待区陈列区数字交互区、过道区、弱电室、茶水间、男卫生间、女卫生间、卫生间前室、接待室、代表议事区、办公室等

施工工期:6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

项目经理:曹静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13604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娜(组长),李影,杨国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约定

收费金额:4196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邮箱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文化创意小镇南门东侧100米,联系电话:158****6999。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汴河路小区22#122室

联系方式:0557-****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文化创意小镇南门东侧100米

联系方式:158****6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 话:158****6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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