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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第一期)EPC总承包项目
****处理站项目答疑澄清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高新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项目(第一期)EPC总承****处理站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答疑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技术评审”-“1.技术指标和配置”中的评分标准修改为:标书代写
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技术指标完全满足发包人要求得 21 分;如投标设备及其技术规格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即为负偏离;本项目关键性技术参数指标共 104 项,投标设备指标每出现一项负偏离,扣 0.2 分,扣完为止。
(注:技术参数响应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彩页或测试报告或设计图纸或官网功能截图等技术支持性文件(资料)。仅复制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作为实际响应数据或投标响应数据无对应证明文件的不得分。)
2、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本次澄清通知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投标截止时间不变。请各投标人使用CA锁,自行下载查阅。标书代写
特此澄清。
招标人:****
代理机构:****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