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锅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政府综合楼六楼624
联系电话:0768-****21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锅炉改造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改造内容为淘汰现有1台2t/h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新增1台4t/h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同时优化锅炉废气治理设施;项目建成后,全厂占地面积12107.61平方米,建筑面积5404平方米,预计年产植物固体饮料食品20吨(不变)。 |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不新增用地面积及建筑面积,建设期间不会新增土建工程,仅作简单的锅炉设备及优化后的锅炉废气处理设施安装即可,环境影响极小。 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与锅炉废水、生产废水一并进入“调节+沉淀+水解酸化+接触氧化+沉淀”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经村内既有排水排涝体系外排。燃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废气通过“低氮燃烧+多管旋风除尘器+脉冲布袋除尘器+水幕除尘器”处理设施处理后引至离地38m排气筒DA001排放;醇沉、浓缩、回收乙醇、醇沉残渣转运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及恶臭气体经“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TA002处理后,最终由离地20m排放口DA002高空排放。选用低噪声型设备,从源头上进行噪声防治;对车间门窗、墙体进行隔声;加强设备日常维护与保养,使设备运转正常;及时淘汰落后设备;有效避免设备故障引起的突发噪声。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炉渣、尘渣、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蒸馏废液、污泥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废活性炭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 公众参与情况 | 项目受理公告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