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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维吾尔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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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单位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满足施工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5年危房拆除工程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依据工程量清单完成所有内容施工。主要包括5栋危房主体拆除、混凝土地面拆除、地基拆除、场地平整、垃圾清运等,建筑面积1350.29平方米 2.施工工期:30日历天 3.项目地点:****市 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招标人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控制价:205472.47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相邻2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及审计报告,且财产没有处于接管、冻结状况;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后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本单位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24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提****政府采购网、军队采购网等媒体平台)。
6.****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截图凭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8.参与投标用户需为军队采购平台入库供应商,提供书面证明材料。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至 2025年10月20日 ,每天上午 10:00 至 12:59 ,下午 16:00 至 19:30 (**时间,日历日)
(二)申领地址: **维吾尔自治区 **市
(三)申领方式: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1.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私营企业;成立3年(含)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含港澳台地区)。
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且有安全B证。
3.报价服务商必须通过军队采购网(plap.****.cn)服务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服务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提供完成注册的系统截图等证明材料)。 标书代写
4.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其他类似法定凭证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明书(如有)。
2.企业资格证书、符合资格条件承诺书。
以上材料需为加盖单位公章(签字)的彩色复印件。
六、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2025年10月27日 16:00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7日 16:30 标书代写
(三)投标地点: **维吾尔自治区 **市
(四)提交方式:由招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
七、开标时间、地点 标书代写
(一)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27日 16:30 标书代写
(二)开标地点: **维吾尔自治区 **市 标书代写
八、样品
采购包(1 ):不需要提交样品
九、现场踏勘
采购包(1 ):不需要现场踏勘
十、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十一、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cn)上发布。
无
十二、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三、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53****5868 0995-****096
地 址:**维吾尔自治区 **市
十四、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199****0001 0995-****096
地 址:**维吾尔自治区 **市
十五、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53****5867 0995-****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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