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
本机关于2025年9月28日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临应急罚〔2025〕8号〕,要求你(单位)于2025年10月14日前****财政局财政专户。因你单位至今未履行该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催告你(单位)履行以上决定,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和《中华人民**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如有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地址: **县产业集聚区**柳岸小区11号楼
联系人:樊炜坤 联系电话:150****4287
****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