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食材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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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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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二、项目名称:****机关食材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郑东新区商鼎路9****广场B座8层805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机关食材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折扣率(%):88.****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 ****机关食材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 ****机关所需食材的供货、配送、保险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合格(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范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自营、赵妍娟、刘爱珍、候全鹏、李庆(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协会发布的豫招协【2023】002号的计算方法向中标人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8.2024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函必须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填写(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市郑东新区文苑南路38号

联系方式:孔助理0371-****53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高新区**街11号院1号楼D509房间

联系方式:苟燕涛、贠爱红、高波、陈晓倩0371-****81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孔助理

电 话: 0371-****5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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