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山湖项目二期三标段橱柜、镜柜采购施工
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一山湖项目二期16#楼商业、14#、15#、17#、18#楼住宅及配套用房精装修室内橱柜、镜柜专业分包工程,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一山湖项目二期16#楼商业、14#、15#、17#、18#楼住宅及配套用房精装修室内橱柜、镜柜专业分包工程
2.2项目地点:**省**市**区迎宾路468号
2.3项目规模:总用地面积约16.3万㎡,业态:由23栋住宅楼(含部分配套商业)、1栋幼儿园、2栋商业楼、2栋配套楼及4个地下室组成,总建筑面积33.97万㎡,计容建筑面积24.37万平方米
2.4履约期限:暂定2026年1月1日-2026年4月30日,总期限:119日历天,具体履约期限以甲方另行通知为准;
注:投标人应完全响应招标人对履约期限的要求,并根据招标人项目整体进度实际需求随时调整履约期限,按招标人要求时间进场、供货、安装并办理验收等,投标人不得因招标人履约期限变化而进行任何费用索赔。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品质要求: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品质不低于一山湖二期05地块一二标段品质。
2.7采购内容:精装修室内橱柜、镜柜专业分包工程,具体为橱柜施工包含地柜、吊柜、顶封板、****五金部分及安装,镜柜施工包含地柜、镜柜、开放柜、台面
及五金部分及安装),具体按照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及甲方的要求为准。
注:招标人有权因项目实际需要对投标人承包范围进行增减或要求第三方完成部分工程,具体范围按招标人书面要求为准。增加或减少部分按实结算工程款项,但招标人不会因减少投标人在招标范围内的工作而给予投标人任何补偿。
2.8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9招标控制价:12,403,596.40元
注:招标控制价为已包含材料价格、税金、运输费、装车费等其他一切费用,招标人不在支付任何费用。投标报价应当依据采购内容、计价方式、招标文件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履约期限、人材机涨浮、市场价格等各项因素编制投标报价,投标报价低于(不含等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不含等于)招标人给定的招标控制价的,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投标总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或者暂列金额、专业工程暂估价(如有)未按招标人给定金额计入的,按否决投标处理。
2.10付款条款
2.10.1预付款:无;
2.10.2按月进度付款,工程进度截止到当月的25日为准,丙方于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完成进度并附经甲、乙双方盖公章及现场负责人签字的材料进货验收合格单,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甲方于次月5日前审核完成后7个工作日内按甲方审核确认进度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给乙方,乙方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丙方,乙方不得挪用并及时支付给丙方
2.10.3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所有问题整改完成、资料移交齐全后,丙方向甲方提交付款申请报告,甲方于15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于审核完毕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甲方审核确认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5%
2.10.4工程全部供货完成,经监理、****政府部门验收合格并办理完成竣工验收报告及移交手续;丙方(供货单位)完成合同约定工作内容并提交竣工结算资料,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报甲****公司进行初审和复审审核,甲方按约定时间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给丙方,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起始日期以丙方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质保期结束日期以如下两个时间点后到达时间点计算(这两个时间点分别是:施工单位工程竣工验****公司之日),质保期不低于两年。
2.10.5在质量保修期届满、无罚扣事项且经甲方或物业管理接收单位验收确认合格,且确认无任何遗留质量问题或其他问题后【14】日内,甲方将质量保修金无息一次性支付给丙方。2.10.6甲方在根据本合同约定支付各期款项前,有权先行抵扣丙方于相应各期内应承担的违约金、赔 偿金、保险费及其它费用,再支付抵扣后的余额。上述各款项的抵扣,并不视为甲方同意丙方减少开具 发票金额,即丙方仍应按抵扣前的金额开具发票。2.10.7丙方应当在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之前, 向甲乙双方提供足额且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否则, 甲乙双方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2.10.8如因丙方发票未按期提供或提供的发票不合规等原因,导致甲乙双方增值税无法抵扣或无法在企业 所得税前扣除的,丙方同意承担由此对甲乙双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票据问题导致甲乙双方无法抵 扣增值税进项税而多缴纳的增值税和无法在企业所税前扣除而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以及由此产生的须由甲乙双方支付的滞纳金、行政罚款等)。2.10.9不得由丙方以外的第三方向甲乙双方开具增值税发票3.投标人资格要求3.1须是中华人民**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资格要求:本次采购接受制造商或经销商参加;如制造商参加需提供满足本次项目履约能力承诺书且加盖公章;如经销商参加投标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经销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制造商公章)及满足本次项目履约能力承诺书且加盖公章;本项目同一品牌仅接受1家投标单位参与,以投标单位报名时间及审核通过的先后顺序为准。
3.3项目负责人:1人;需提供2025年至投标截止之日,近3个月在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任何一险种均可,提供清晰扫描件);标书代写
3.4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9月至今)完成或在建的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的橱柜施工业绩(至少一项),需提供委托合同清晰扫描件;
3.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活动依法予以限制。
3.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3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判决时间为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7投标人自 2022年1月1日至今无以下行为:投标资格没有处于正在被取消、暂停的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是指《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行为且情节严重的行为)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投标时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投标时应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询比文件。报名及购买询比文件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8:00时至2025年10月18日16:00时(**时间)。
4.2意向供应商报名时提交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资格要求相关材料:如制造商参加需提供满足本次项目履约能力承诺书且加盖公章;如经销商参加投标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经销的证明材料(需加盖制造商公章)及满足本次项目履约能力承诺书且加盖公章;且明确所投标品牌名称并加盖公章。
(4)项目负责人相关材料;
(5)业绩相关材料;
(6)招标公告中3.5-3.8条款要求的材料。
4.3采购文件每套500.00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汇款账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通达支行
银行账号:084********9016
注:汇款时须备注项目名称简称+招标文件费(只接受公对公打款);汇款后须将汇款凭证上传至睿采网指定地点。系统报名后,请****公司联系(联系电话185****7860)。
5.采购保证金:5.1 采购保证金金额:50,000.00元。
5.2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11月4日16时00分前标书代写
5.3保证金形式:由投标人从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基本账****公司设立的专用账户,且投标保证金的付款单位与投标单位的名称必须一致。
汇款账号:
户 名:****
开户行:****银行****公司**安发支行
账 号:230********050501611
注:汇款时须备注项目名称简称+投标保证金(只接受公对公打款)。
5.4保证金退还及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汇款后须经****银行保证金是否存在退汇的情况。
(2)保证金到账截****公司****银行实时对账单中收到此款项的时间为准。缴纳保证金后留存汇款凭证,在缴纳保证金截止时间前将凭证截图或照片电子版上****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com/)对应位置,未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其投标无效,因此造成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3)未中标的成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于成交公示发出后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于签订采购合同后5日内无息退回。
6.投标文件的递交6.2递交方式:线上线下均需按要求全部完成
线上:投标人须将电子版投标文件(盖章签字版)PDF格式在规定的时间内上****集团智慧采购平台指定位置,并完成平台所有流程。
线下:将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递交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7.开标时间及地点 标书代写7.1开标时间:2025年11月5日9时00分。标书代写
7.2开标地点:**省**市迎宾路468号****集团一楼会议室(一山湖街,一期东南门附近)。标书代写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com/)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9.评标 10.其他说明9.1开标时如意向供应商不足3家,招标投标活动中止。本采购项目流标。标书代写
9.2睿采网平台服务费
根据**一****公司于2025年4月7日下发的《关于睿采网平台收取中标服务费的通知》文件要求,收取中标服务费:
(1)收费标准:
| 单笔采购中标额 |
中标服务费收取标准 |
| 50万元以下 |
按200元/次收取 |
| 50万元(含)至100万元 |
按500元/次收取 |
| 100万元(含)至500万元 |
按2000元/次收取 |
| 500万元(含)以上 |
按本次中标金额的0.1%收取 |
此次收取的服务费是由中标单位向**一****公司缴纳的;与本项目询比文件中“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发生冲突,由中标单位分别进行缴纳。
(2)缴纳方式:中标供应商需在收到招标人通知中标后,在合同签订前将中标服务费电汇至平台;
账户名称:**一****公司
开户银行:****开发区支行
银行账号:4519 0798 9010 000
注:A.对公账号汇款需备注:招采编号(CG-****1013-13843)。
B.非公对公汇款需备注:企业名称+招采编号(中标单位全称CG-****1013-13843)。
C.汇款完成后,将汇款凭证截图,****公司邮箱****@163.com。
(3)发票申领
详见“睿****集团智慧采购平台(https://www.****.com/)首页 > 通知公告> 正文《睿采网供应商开具中标服务费电子发票》”的文件通知。
9.3中标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下浮60% ,计费基数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由中标单位将此服务****公司。
9.4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意向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公告存异监督管理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898-****4167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迎宾路468号
联 系 人:沈先生
联系电话:187****219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岗区哈西大街恒大珺庭4号楼2号商服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51-****5053-801或185****7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