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等文件规定,本单位委托****对**高新区九湖工业集中区国道 G324 线以西、横一路以南地块(高新2024-15储备地)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编制调查报告,现将有关信息进行如下公示:
一、地块概况
**高新区九湖工业集中区国道 G324 线以西、横一路以南地块(高新2024-15储备地)位于**市高新区九****园区,中心地理坐标为:117.640644°E ,24.439619°N,占地面积为22583m2。地块北侧为横一路,西侧为纵二路,南侧为**市美****公司,东侧为国道G324线。
调查地块现状为工业用地,历史沿革主要为****公司、****公司、****纸箱厂、物流园、****胶合板厂、龙****加工厂、高新区****商行、漳****公司、漳****公司。此次调查地块规划为商住混合用地,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规定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标准。
二、调查及布点采样情况
调查方案于2025年8月23日通过专家评审,本地块总共布置土壤采样点位14个(另设置1个对照点),地下水采样点位4个(另设置1个对照点)。共采集土壤样品46个(另采集5个平行样),分5个批次,现场平行样5个,运输空白样5个,全程序空白样5个;地下水共5个样(另采集1个平行样),分1个批次,现场平行样1个,1个全程序空白,1个运输空白, 1个设备空白。
三、第二阶段调查结论
根据调查结果,该地块土壤检测项目检测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DB4403/T 67-2020)中的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不需要再进行下一步的详细调查,调查可以到此结束。
三、业主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
通讯地址:**市**市九湖镇蔡坑村众创园高新区政务办公大厅
联系电话:0596-****804
四、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通讯地址:******开发区檀林路42号
联系电话:059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