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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扶持**区2025年畜禽养殖废臭水体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的公示
根据《****委员会 ****财政局关于做好 2025 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农发〔2025〕15号)和《重****村委员会关于印发**区2025年市级农业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委〔2025〕64号)等文件要求,**区2025年畜禽养殖废臭水体综合利用试点项目经两次公开挂网申报,项目实施单位自愿申报并编制实施方案,****中心分别组织人员进行评审,拟确定焦文全等业主为项目实施单位,财政补助资金共计10万元。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10月13日至10月17日,如有异议,可以书面、电话、来****兽医中心反映。联系电话:****6798。
附件:拟扶持**区2025年畜禽养殖废臭水体综合利用试点项目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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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