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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市**市**镇祥和路308号房地产转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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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市**市**镇祥和路308号房地产转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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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公告 |
| 实物房产 | |
| 房产证号 | 粤(2022)**市不动产权第****386号 |
| 建筑面积 | 4028(平方米) |
| 目前用途 | 办公 |
| 租赁情况 | 正在整体出租中,租赁期限至2029年11月30日。 |
| 地址 | **市**镇祥和路308号 |
| 建筑结构 | 钢混 |
| 已用年限 | 32(年) |
| 规划用途 | 工业用地/工业 |
| 使用年限 | 1993年8月30日起至2043年8月29日止(年) |
| 其他说明 | 转让标的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宗地面积2000㎡,证载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房屋用途为工业。 |
| 资产概述 |
标的****门市**市**镇祥和路308号,宗地面积2000㎡,房屋建筑面积为4028㎡,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房屋用途为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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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地 | ****门市****门市**市**镇祥和路308号 |
|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标的资产正在出租中,租赁合同签订的租赁期限至2029年11月30日。 |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公司 |
| 注册地 | 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Centre,Wickhams Cay II,Road Town, Tortola, VG1110, British Virgin Islands: |
| 注册资本(万元) | 5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其他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66355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说明 | ****2025年第十三次总裁办公会纪要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其他 |
| 批准文件名称 | 2025年第十三次总裁办公会纪要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009563N |
| 批准日期 | 2025-07-23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否 |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支付要求 | 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中心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892054 开户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征集到一个符合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则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人,若最终报价人为优先权人的,确定其为受让方;若最终报价人为非优先权人合格意向受让方的,转让方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征询优先权人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优先权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该最终报价人成为受让方;优先权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由优先权人以该最终报价人的最终报价并****交易中心的要求完成受让程序后成为受让方,由转让方和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具体详见竞价实施方案。 5.受让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5.2****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688****010002 开 户 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标的资产过户所产生的相关税、费等费用按国家有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2.标的资产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事项。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及地方限购政策文件的要求,需****管理部门核实条件。因不符合限购条件,成交后无法办理过户的,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意向受让方应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一旦参与报名,视作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现状、公告信息等无异议。
4.标的资产正在出租中,租赁合同签订的租赁期限至2029年11月30日,标的资产承租方在承租后对部分房屋进行了装修,并添置了部分设备设施,具体以现场踏勘为准。
5.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即为现场踏勘及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前,需对转让标的进行现场踏勘。意向受让方在向产权交易机构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提交意向受让方加盖公章及转让方盖章的《踏勘确认书》(自行下载查阅)一份,作为受让申请的必备材料之一。转让方现场踏勘联系:杨群,联系电话:138****9777;产权交易机构现场踏勘联系:陈经理,联系电话:152****3400,经转让方批准后方可进行现场踏勘。
6.本次标的资产按现状交易。转让方与交易机构对转让标的使用性能、外观不作保证。意向受让方应实地查看房地产现状,房产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转让方给予必要配合,如遇公告面积、用途和性质等与实际办理有差异时,****机关发证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成交价格。
7.自交付或视为完成交付之日起,受让方对交易标的行使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应承担起交易标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用的支付和房屋灭失毁损的风险承担。
8.意向受让方应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在对标的资产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有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充分考虑标的资产可能存在的瑕疵,参加本次转让交易活动一旦参与报名,视作意向受让方对标的现状、公告信息等无异议。
9.根据我国现有法律法规要求,转让标的现有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具有优先购买权,经与现承租方确认,现承租方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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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披露的内容 |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承诺已知悉相关购买转让标的房地产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已自行确认完全符合相关购买转让标的房地产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购买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2.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3.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
|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106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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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款账号 | ****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892054(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公司****路支行 转账备注:**** |
| 保证内容 |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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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最多**47个周期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公示附件 | 踏勘确认书 (**市祥和路308号不动产).docx资产交易合同.pdf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陈峰坤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152****3400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chenfengkun@gdaee.****.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