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合同纠纷诉讼全过程法律服务资格预审公告(第二次)(2025-JKCNJD-F3001)(第1包)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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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壮族自治区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通过资格预审确定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到我部进行资格预审。

一、项目名称:房地产项目合同纠纷诉讼全过程法律服务(重)

二、项目编号:****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选取6家入围申请人。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标的额和服务内容

服务要求和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房地产项目合同纠纷诉讼全过程法律服务(重)

标的额:预估约3.12亿元

服务内容:合同纠纷诉讼方案制定、审计问题整改法律咨询、证据收集整理、财产保全、调解、谈判、一审、二审(如有)、再审(如有)、执行等诉讼全过程法律服务(含制作起诉状,发律师函、诉讼方案分析论证、法律咨询、代理起诉,出庭审理、财产调查等各项相关法律服务)

服务要求:中标单位应在中标后指派投标律师团队成员到**提供证据收集整理、诉讼方案分析论证、汇报分析结果和诉讼进展、审计问题整改法律咨询、与法院沟通、证据提交、财产调查等现场服务,工作完成后可自行撤回,采购单位组织诉讼方案分析论证会议、汇报分析结果、出庭审理等重大事件,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加,中标单位应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对采购方提出的现场服务需求,应在48小时内响应并派出投标律师团队成员到达现场,非不可抗力因素,不得更换投标律师团队成员。

服务地点:****

合同生效后至诉讼执行完结(终本后财产冻结及申请恢复执行仍视为服务期限)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性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分所名义投标的,需提供总所的授权文件,明确由总所承担投标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切责任,同一****分所参与谈判);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负责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4.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单位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二)特殊资格条件

1.成立5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的单位。

2.三年内与本案诉讼被告、被告股东和高管未发生业务往来(包括诉讼代理、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等)。

3.拟投入本项目的律师团队****事务所的注册****协会注册登记为准,****事务所以总所名义报价的,报价律师团队成员必须是总所注册律师,****分所律师,以分所名义报价的,****分所注册律师,不****分所律师),律师团队不少于2人,不多于6人(防止挂名不参与实际事务),律师团队须具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或军地土地**投资建设纠纷等类似诉讼业绩(单个标的额不少于1000万元,案由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或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或案件实质纠纷内容为房地产**开发及军地土地**建房纠纷的均视为类似诉讼业绩,律师团队成员执业以来取得的上述类似诉讼业绩均可计算该团队的业绩,包括该律师团队成员执业以来以其他律所律师身份代理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诉讼案件,上述诉讼业绩以判决书记载作为认定依据,标的额以案件诉讼受理费和《诉讼费交纳办法》计算为准,类****委员会认定为准)。

4.拟投入本项目的主办律师(不超过2人,承担该项目诉讼的主要工作,除不可抗力原因外,不允许更换,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主办律师)执业年限不少于10年,项目负责人执业年限不少于15年。(任法院审判员、检察院检察官和仲裁机构仲裁员的工作年限视同执业年限,其中任职审判员、检察官的提供任职文件证明及离任证明材料,任职仲裁员的提供任职聘书等证明材料。)

五、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小组依据规定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对通过初步审查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量化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入围方式: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6家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6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谈判,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不足6家的,但大于等于3家的,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谈判。如果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家的,但有2家时,经采购单位按流程审批,可继续组织申请人参加谈判,只有1家,则采购单位重新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如果出现得分相同,且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家数超过6家时,得分相同且排名最后的申请人,将由采购机构在资格预审现场,按照答辩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答辩得分也相同的,按照业绩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业绩得分也相同的,按照财务状况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以上得分均相同情况下,由采购机构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进入6家资格预审入围名单。

六、结果告知

现场宣布入围名单和未通过资格预审申请人的名单和原因并通过《军队采购网》(www.****.cn)进行公示。

七、资格预审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5日(节假日除外,以报名材料到达我部指定邮箱系统显示时间为准)。

(二)申领地点:****市**区(网上申领)。

(三)申领预审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参考模板见附件);

3.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附授权代表在申领资格预审文件前4个月内(不含申领当月)连续3个月内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参考模板见附件);

4.申请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事务所的书面声明(参考模板见附件);

5.申请人提供1个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或军地土地**投资建设纠纷等类似诉讼业绩(标的额不少于1000万元,案由是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开发房地产合同纠纷或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或案件实质纠纷内容为房地产**开发及军地土地**建房纠纷的均视为类似诉讼业绩,律师团队成员执业以来取得的上述类似诉讼业绩均可计算该团队的业绩,包括该律师团队成员执业以来以其他律所律师身份代理的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诉讼案件,上述诉讼业绩以判决书记载作为认定依据,标的额以案件诉讼受理费和《诉讼费交纳办法》计算为准,类****委员会认定为准。

7.****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的书面声明;

8.资格预审文件申领登记表(参考模板见附件);

9.申领资格预审文件保密承诺书。

(四)申领方式

采取网上申领方式。申请人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邮件内容:列明供应商名称、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供应商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申请人邮箱发送资格预审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资格预审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qq.com(投标报名时间以申请人最终递交符合条件的报名资料为准)。

15时前提交报名材料,当天以邮件形式告知审核结果。15时后提交的,次日12时前告知。逾期未收到审核结果通知的,请主动联系项目负责人。审核未通过的,请在资格预审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请自行把控资格预审文件申领时限,逾期将不予受理,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八、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方式标书代写

(一)开始时间:2025年10月16日 8 时 30 分(**时间)。

(二)截止时间:2025年10月16日 9 时 00 分(**时间)。标书代写

(三)提交地点:****市**区(详细地点,以所获取的资格预审文件的邮件注明地址为准)

(四)提交方式:由申领供应商的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九、资格审查结果公示、谈判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审查结果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7日

(二)谈判时间:2025年10月22日

(三)谈判地点:****市**区

十、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郑助理(资格预审文件申领)、唐助理(项目咨询)

办公电话:159****7844(资格预审文件申领)、131****6991(项目咨询)

地 址:****市

十一、采购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先生

办公电话:0771-****462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 督 人:雷干事

办公电话:0771-****148

2025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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