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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审判执行辅助事物集约管理(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中标(成交)信息
终止结果:
| 1 | ****审判执行辅助事物集约管理 | 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 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的规定,****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价格评审,****财政局同意后,重新开展本项目采购活动。 |
四、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莹、陈珊、彭莉(采购人代表)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00
六、公告期限
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八、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酒都新区胜利路
传 真:**
采购单位联系人: 吕先生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3****37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贵****中心A7栋12楼
传 真:**
采购代理联系人:杨女士
采购代理联系人联系方式:147****9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