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7-123********00449XQ-****1010-000511-1 |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5-10-13 17:15:49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1 | ****001 | ******工程(长集等4乡镇老旧管网改造) | 公开招标 | 2945.751343 |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5年10月10日发布的“******工程(长集等 4 乡镇老旧管网改造)(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内容澄清如下:
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7.2 预付款中:
17.2 预付款
17.2.1 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30 %,分 1 次支付给承包人。 各次预付款的支付额度和付款时间为:
1)第一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30 %,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 天内予以支付。
2)第二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 %。付款时间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
3)第三次预付款 ………。
现修改为:
17.2 预付款
17.2.1 预付款
(1)工程预付款的总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30 %,分 1 次支付给承包人。 各次预付款的支付额度和付款时间为:
1)第一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100%,付款时间应在合同协议书签订后,由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发包人认可的工程预付款担保,并经监理人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 天内予以支付。
2)第二次预付款金额为工程预付款总金额的 / %。付款时间需待承包人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由承包人提出书面申请,经监理人核实后出具付款证书报送发包人批准后14天内予以支付。
3)第三次预付款 ………。
招标文件中与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因投标人不及时关注网站通知所带来的一切责任。本澄清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霍****管理处
******公司
2025年10月13日
|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 澄清与修改公告 | ******工﹒﹒﹒变更公告.pdf |
| 澄清与修改公告附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 | 无 |
| 澄清与修改后招标文件正文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