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食堂2025年11月、12月食材及物资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的委托,就****民警食堂2025年11月、12月食材及物资采购进行招标。现将评标结果及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民警食堂2025年11月、12月食材及物资采购
项目编号:****
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9月19日
开标日期:2025年10月11日
二、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投标费率:82%
第二中标候选人:**雾****公司
投标费率:84%
第三中标候选人:****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费率:89%
三、公示期
公示期:自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6日
四、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结果公示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上发布。
五、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4.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A座407室,****中心,联系电话:0551-****015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六、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联 系 人:魏琦、王思棋
电 话:0551-****1203,150****2334(魏)、136****7576(王)
注:应急客服电话:0551-****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特此公示。
****
****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