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选聘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5年09月15日
5、评审日期:2025年10月10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 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 | 选聘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主承销商项目(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 牵头人:**** 联合体成员:****公司 | **市**区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十六层至二十六层; **市西**金融大街 5 号(新盛大厦)12、15 层 | 1.35 | ‰/年 | |||||
| 序号 | 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王利霞(主任、技术 )、沈红军(业主代表)、李豫琴(技术)、冯晓鸽(技术)、李淑霞(技术)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按豫招协[2023]002号文件计取。
收费金额:45500.00元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共**交易平台 (**省●**市)》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中标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84.6分。
2、供应商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公共**交易平台(**省﹒**市)》,通过**公共**交易系统一次性提出(质疑函内容按照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提供),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质疑提出后投标人应及时联系招标公告中代理机构联系人查看。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库庄镇小程庄村(第三工业村)
联系方式: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4-****8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东****路与东泰街交汇处东泰大厦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方式:156****2255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于女士
联系方式:156****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