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广场建设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受****委托,于2025年10月13日****交易中心****中心对**区****广场建设工程组织公开招标,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评审活动已经结束,将中标信息公示如下:
| 名次 | 投标人 | 项目负责人 | 工期(日历天) | 投标报价(元) | 得分 |
| 1 | **** | 倪海豪 | 150 | ****411 | 99.96 |
| 2 | 舟****公司 | 张波 | 150 | ****271 | 99.94 |
| 3 | ******公司 | 任洪伟 | 150 | ****617 | 99.84 |
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评审时发现:******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有效的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经询标,情况属实。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1否决投标的情形规定:⑤企业资质动态核查:投标人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或者资质“合格”状态的等级低于投标要求的资质等级)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资质动态核查证明的。评标委员会讨论一致认定上述单位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否决其投标。
公示期限自:2025年10月14日至2025年10月16日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作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的规定要求,向**市****建设局****管理科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招标人:**** 联系电话:0580-****919 联系人:徐先生
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0580-****053 联系人:舒海飞
行政监督部门:**市****建设局****管理科 联系电话:0580-****000 联系人:应锡锋
招标人:****
代理单位:****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