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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西路1188****广场消防维保项目
2025-10-13
本招标项目****西路1188****广场消防维保项目采购。业主为:****,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路1188****广场 2、项目规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8万元,超过或等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3、本项目服务范围:商业5幢、6幢、9幢、11幢、14幢、15 幢包含物业用房,以及地下建筑面积为25957.61平方米。项目总计面积:114286.58平方米。 4、维保保养范围:(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2)消防供配电设施(3)消防给水及消火栓设施(4)自动喷水灭火系统(5)泡沫灭火系统(6)气体灭火系统(7)机械加压送风及排烟系统(8)防火分隔设施(9)防火门监控系统(10)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11)应急广播系统(12)消防专用电话(13)电气火灾监控系统(14)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15)可燃气体报警系统(16)灭火器(17)其他消防设施设备的维保。 5、维保方式:月度检查、应急处理;消防系统的月检、季检、年检。 6、服务周期:一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备案公示且消防单位类型为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招标文件: 凡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5年10月17日17时前添加QQ:****550919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发送营业执照 、盖章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授权委托书需包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代理电话联系确认审核,联系电话:152****8956。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投标资格。 3、招标文件收取人民币100元工本费,售后不退。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标。 中标单位中标后需向代理单位支付3000元作为项目代理费用,若中标后拒不缴纳,视为放弃中标资格。该费用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自行考虑,不另外结算。 四、投标响应文件的递交 各投标人须于2025年10月20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市**区崇文路1****广场5楼开标室,并在2025年10月20日09时30分开标。请各投标人准时参加,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标书代写 五、特别说明: 1、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且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需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对现场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自行负责,招标人可提供必要的协助;如不踏勘现场,后期如果有任何问题,一切责任和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2、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5%,在合同签订前以转账的形式缴纳。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区**路158****集团 联系人:陈工 电 话:187****3095 招标代理:**** 地址:**市**区城山路129号3号楼西单元202室 联系人:张静炜 电话:152****89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