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全网商机
登录/注册
****关于选择鉴定机构的公告
(2025湘0702委鉴字第56号)
根据《****法院对外委托工作规定》和相关法律规定,本院拟定于2025年10月23日9:00时选择原告林国强****人民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的鉴定机构。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在**范围内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可于2025年10月22日17:30前,点击本公告界面上“我要报名”指引的路径进行报名申请。
提示:1、参选机构需具备如下条件:
①参选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参选机构及服务人员不得与案件双方当事人、代理人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公正鉴定的关系
③参选机构及服务人员近三年内无行业违法违规操作行为
④审核通过进入摇号的申报机构,随机选出三家,第一家为选定机构,第二家为备选一,第三家为备选二
⑤若无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将在**范围内符合资质要求的中介机构随机进行摇号。
2、摇号过程、结果可在“评估摇号结果公告”中重播与查询。
3、被选定机构在接到摇号结果通知后来本院415室审查材料,办理委托手续。如材料不齐,被选定机构应向本院415室书面提交所需材料清单。
****415室电话:0736-****275 联系人:刘国英
****监督电话:****579
承办法院:****
申请内容:1、对一医院的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医疗过错;2、若存在医疗过错,过错行为与林国强“大脑动脉栓塞”的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及过错参与度大小;3、因案涉医疗损害所致的林国强伤残等级和造成的三期;4、林国强后续康复医疗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康复训练、药物治疗、辅助器具配置等必要费用)等四项进行鉴定。
****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