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生态环境局灞桥分局关于2025年10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审批
陕西-西安-灞桥区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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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分局关于2025年10月1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批公示

发布时间:2025-10-13 14:4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环境局**分局拟对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3日-2025年10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区新医路87号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

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联系电话

1

****

********加油站

**省**市**区纺园二路与灞柳一路丁字西北角

******公司

本项目位于**市**区纺园二路与灞柳一路丁字西北角,项目总投资700万元,用地面积约为600平方米,其**房建筑面积约98.8平方米,罩棚建筑面积约90平方米,共设3个30m3的汽油罐,总容积为90m3,****加油站。项目已取得******服务局的备案回执、******局****分局关于该项目规划意见的回函、****建设局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市建消审字〔2025〕第0002号)、****管理局“三同时”审查意见书及**市生态****支队**大队核查意见(灞环执法字〔2025〕1号)。

(一)项目设置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加油、卸油、储油过程产生的废气,采取三级油气回收处理措施处理,处理工艺为膜分离+冷凝工艺。项目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须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须同时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二)项目仅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周边污水管网,经污水管网排至******公司****水厂进行处理。项目污水经有效收集处理须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A级)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标准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控制设备噪声。项目厂界昼夜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有效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储油罐清洗施工委托资质单位实施,清洗后的含油废渣属于危险废物交由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站内不暂存;含油棉纱、手套及废高分子膜等危险废物应及时清理、收集、正确储存、处置,暂存场所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危废要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做好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的转移台账。

(五)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加强人员培训。做好设施运行台账,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029-****6019

2

******公司

医疗器械仪器设备及医用耗材产品生产项目

**省**市**区洪庆**洪宁路和洪威路交叉路口东南角**产业孵化器D3栋一、二、五层

******公司

本项目位于**区**产业孵化器D3栋,主要购置口罩机、纱布块折叠机、封边机、热塑包装机等设备,年产仪器设备100台、医用耗材产品6吨。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项目已取得西****研究院评估意见(市评估函〔2025〕189号)及**市生态****支队**大队核查意见(灞环执法字〔2025〕 21号)。

(一)项目灭菌、解析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封闭车间+一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实验室工序产生的氯化氢、硫酸雾及非甲烷总烃经“通风橱收集+SDG干式过滤+一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包装热塑及喷码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密闭车间和空气净化系统处理后排放。项目废气经有效收集处理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要求方可排放,非甲烷总烃厂区内监控浓度排放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要求。

(二)项目生活污水、气密性检验废水、实验室润洗废水(pH调节)及纯水制备的浓水依托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处理厂。项目废水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31962-2015)B级要求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控制设备噪声。项目厂界昼夜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有效处置。生活垃圾、废包装物及废培养基交环卫部门处置。边角料、不合格品外售,纯水制备废滤芯和废RO膜更换后交厂家回收。废活性炭、空气净化机组废滤芯、首次清洗废水、实验废液及酸雾吸收填料等危险废物应及时清理、收集、正确储存、处置,暂存场所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危废要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做好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的转移台账。

(五)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加强人员培训。做好设施运行台账,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六)项目应按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减排措施。


3

**鑫航程****公司

**鑫航程****公司生产线建设项目

陕****电厂东路38号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项目****电厂东路38号,租赁现有厂房建设,可年产雷达罩和航空级复合材料结构件共计11658件。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5万元。项目已取得西****研究院评估意见(市评估函〔2025〕196号)及**市生态****支队**大队核查意见(灞环执法字〔2025〕15号)。

(一)项目生产设备均位于厂房内,切割打磨工段设有独立打磨间,产生的颗粒物经“独立打磨间+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热压罐固化、烘箱固化、热压机固化及表面清理擦拭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颗粒物经有效收集处理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要求方可高空排放; 非甲烷总烃有组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 2 要求, 无组织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要求。

(二)项目生活污水和冷却塔排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项目废水经有效收集处理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中A级标准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三)采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降噪、减振等措施控制设备噪声。项目厂界昼夜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理,有效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置。废过滤网、过滤装置粉尘、布袋除尘器粉尘、废边角料、废弃模具、废包装材料在一般工业固废区暂存后委托有处置能力的单位处置。废机油、含油抹布及手套、沾染化学品的废包装材料、沾染有机溶剂的废棉布、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及时清理、收集、正确储存、处置,暂存场所需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危废要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并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做好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的转移台账。

(五)加强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加强人员培训。做好设施运行台账,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六)项目应按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要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落实减排措施。


相关附件:

********加油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公司医疗器械及医用耗材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鑫航程****公司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

附件(3)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