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县观么镇翻滚村至新合村乡村振兴道路工程

审批
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13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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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5-10-13

项目名称 **县观么镇翻滚村至新合村乡村**道路工程
建设地点 **省****县观么镇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32480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姜华
联系人 石登广 联系电话 151****3306
项目投资(万元) 210 环保投资(万元) 13.65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6-12-18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30 等级公路(不含维护;不含生命救援、应急保通工程以及国防交通保障项目;不含改扩建四级公路)项中配套设施;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三级、四级公路。
建设内容及规模 **道路1条,长度约5km,道路起点为观么镇翻滚村,途经牙么村,终点为新合村。路基宽度6米,路面宽度5.5米,最小转弯半径30米,**道路采用40cm泥结石路面。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土石方开挖、回填、路基挡土墙、排水沟、弃土场等。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有环保措施:
施工场地扬尘采取洒水降尘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方式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物料运输扬尘采取运输车辆篷布遮盖、减速慢行、道路洒水降尘等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方式排放至大气环境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机械然油烟气采取尽量使用0#柴油,施工机械定期维护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方式排放至大气环境
废水
生产废水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营地生活污水采取依托租用民房已有化粪池处理措施后通过委托村民利用罐车运走排放至至农田作农肥施用
其他措施:
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的清洗废水,用塑料桶收集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生产废水
有环保措施:
施工机械冲洗水采取设置沉淀池措施后通过沉淀处理排放至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其他措施:
施工道路地表冲刷雨水,在地势较低一侧设置连续导排水沟、沉砂池,冲刷雨水经沉砂池沉淀处理排放
固废 环保措施:
(1)开挖土石方上层表土集中收集堆存,采取临时覆盖措施;在施工结束后,用于临时施工场地生态恢复或道路边坡覆土。(2)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进行回收利用或运****填埋场填埋。(3)机修废油和含油抹布,用专用容器集中收集带回,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4)施工营地的生活垃圾摆放垃圾桶进行收集,与施工场地内收集带回的生活垃圾一并送至附近村镇生活垃圾处置系统一并处置。
噪声 有环保措施:
(1)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设备选型时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低噪声施工设备;同时加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保养,减小机械故障产生的噪声。(2)运输车辆经过村庄路段禁止鸣笛、减速慢行;高噪声设备措施施工时段,避免同时施工产生的叠加影响。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①施工期表土分区集中堆存养护,采用麻袋挡墙拦挡,表面采用遮阳网苫盖,后期将表土用于植被恢复;道路进行边坡治理、斜坡绿化、道路两侧建绿化隔离带、路基排水沟等。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的宣传保护。②土石方临时堆场设置围挡、截水沟、沉砂池等,施工结束后进行回填;施工后期,临时施工场地、主体工程周边临时场地全部进行生态恢复。③采用广播、电视、墙报、黑板报、张贴标语或会议等多种形式,向项目施工人员及附近村民宣传野生动物保护的意义,保护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禁止非法狩猎、诱捕、毒杀野生动物。④不越界占用天然乔木林地,最大程度保护评价区植被和确保野生动物的栖息环境不被破坏。⑤临近或在生态保护红线区施工时,严格按照有关部门批复文件控制施工范围,施工范围边界处使用施工警戒带进行警示;施工时施工范围内发现国家或地方保护植物时应立即上报林业部门,采取避让或移植措施等加以保护。
承诺:**** 姜华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姜华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4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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