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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5-10-13
| 项目名称 | ****污水处理站排气筒增高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市直辖市**新区海滨街幸福路和健安道**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娄永忠 |
| 联系人 | 曹欣 | 联系电话 | 138****9246 |
| 项目投资(万元) | 1 | 环保投资(万元) | 1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5-11-01 |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00 脱硫、脱硝、除尘、VOCs治理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项中全部。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处理站格栅、调节池、污泥池等产生的恶臭气体收集后经UV光解空气净化器处理后,由1根高于屋顶排气筒排放。本项目拟将该排气筒高度增高至15m。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格栅、调节池、污泥池等产生的恶臭气体采取收集、UV光解空气净化器处理措施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至周边环境 | ||
| 承诺:**** 娄永忠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娄永忠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635。 | |||